17日,曾經轟動一時的國家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泄密案在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身為考卷押運員的湖北省十堰市兩名幹部受賄100余萬元,將試卷拆封。檢方指控兩人犯有受賄罪、非法洩露國家機密罪。
劉某、李某二人分別是原十堰市人事局考試院評審科副科長、十堰市人事仲裁委副主任。2007年9月,劉某和李某利用提取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卷之機,將試卷洩露給湖北某職業培訓學校校長謝某和司機王某。謝某、王某相繼向劉某送賄金102萬元,向李某送賄金2萬元。
謝某、王某獲取試卷後,拍照留存內容。隨後,謝某找人做出答案,通過網絡QQ將題目和答案傳給杭州、深圳等地的5家培訓機構負責人,獲非法收入240余萬元。
檢方認為:劉某及李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機密法律規定,故意洩露國家機密而收取賄賂,均當以受賄罪、故意洩露國家機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謝某及王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採取收買方法,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情節嚴重,均當以行賄罪、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某辯護人認為劉某僅構成受賄罪,並未構成洩露國家機密罪。李某的律師提出,李某是事後才被告知試卷洩露,不構成故意洩露國家機密罪,且收受錢財的情節輕微。
謝某的辯護人則認為,謝某構成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但未構成行賄罪。王某的辯護律師指出,王某只是司機,構成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不構成行賄罪。
法院未當庭宣判。 (胡新橋 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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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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