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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鄉開賭場10名男子去幫忙 被捕後領刑半年

 

CCTV.com  2009年06月17日 05:4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本報訊(記者練情情通訊員海法宣)10名19~37歲之間的湖北籍男子因受雇經營在廣州市海珠區的一間賭場,被廣州警方人贓俱獲。昨日,海珠區法院向媒體通報,10名男子均因開設賭場罪近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這也是海珠區首宗開設賭場罪的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10月,同案人彭某(另案處理)在其租賃的海珠區大塘橋南新街東11巷6號一樓與二樓夾層,開設賭場,招攬他人進行賭博,抽水營利。其間,被告人何某等10人受雇經營、看管賭場並放高利貸牟利。同年12月8日22時許,上述10名被告人在賭場內被公安人員人贓並獲。

  被告人曾某供述,該賭場是其老鄉“老彭”和他的堂弟開設的。他不知道具體什麼時候開的,因為參加賭場的工作才十幾天時間。其有時負責坐莊,有時幫忙搖骰子,有時候也參加賭一下。每天老闆會給100元人民幣的好處費。賭場每天晚上22時許開始賭博,到第二天淩晨4時至5時結束。賭場沒有固定莊家,誰人有錢都可以坐莊。賭場的“抽水”都是由姓何的兩名被告負責。賭場的其餘分工是:在門口負責開門的叫顏某,在場內負責賣煙賣水的是郭某,其他五人負責賭場的管理,他們都有得到好處費。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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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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