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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最快年內出臺 24年曆經10次修改

 

CCTV.com  2009年06月16日 08:3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網   

  一個可怕的情況是:我們每一個正常人,都面臨著隨時被別有用心者送進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救助無門,你越説自己沒有精神病,你就越被認為有精神病。你會像犯人一樣被關起來。

  深圳女子鄒宜均,就這樣被與她有利益衝突的母親和哥哥送進了白雲心理醫院。

  廣州千萬富翁何錦榮則被與她有利益糾紛的妻子送進了廣州市腦科醫院。

  今年3月2日和11日,鄒宜均案和何錦榮案分別在廣州白雲區法院和荔灣區法院開庭,被詬病多年的精神病院收治亂象再次引起社會強烈關注。

  鄒宜均與何錦榮都認為,是精神病院為了錢,才不顧職業道德,強制收治了他們。在商業利益的驅動下,被告醫院只對付款人負責,堅持“誰送來的,我們就對誰負責”,把收治的患者視作送治人與醫院之間合同的“標的物”。

  他們認為,瘋了的不是他們,而是沒有精神衛生立法約束的精神病人收治體制。

  省精神病研究所所長賈福軍承認,精神病患者可強制性住院的收治慣例,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因為醫院從來沒有被授予抓人的權力。醫院也沒有能力與責任去認定送治人與被送治人之間的利害關係。“這確實給別有用心者留下了鑽空子的機會。這也是需要規範目前的精神人送治程序的根本原因所在。”

  “《精神衛生法》草案很糟糕”

  如何找到一攬子解決當前精神病救治與管理方面難題的方案,成為有識之士的追求。

  傳説中的《精神衛生法》被各界寄予厚望,此法已歷經24年共十次修改,可謂好事多磨。

  5月21日,精神衛生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被譽為中國司法精神病學泰斗的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博士生導師劉協和透露,最新修改的《精神衛生法(徵求意見稿)》已發出,《精神衛生法》最快有望在年內出臺。

  全國人大精神衛生立法調研組成員,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馬力近日也透露,《精神衛生法》草案,有望規定強制收治精神病人需要復核診斷。對擬強制住院的“準精神病人”,醫生診斷後,應有一道復核程序,對病情做全方位的鑒定,以免因診斷不當或其他目的導致正常人住進“瘋人院”。

  但已經看過最新草案的律師黃雪濤認為,(讓)醫生自己復核,缺乏糾錯的內在動力,無真正的糾錯功能。“更何況醫生沒有審核利益衝突的能力,沒有判斷利益衝突誰是誰非,誰説真話、誰説假話的專業能力。讓醫生決定誰應該被強制住院,是把醫生推向不義,他們也不應該承擔這樣的職權。”

  黃雪濤認為,“草案很糟糕,基本上是確認現行的做法。”

  “雖然草案已經歷經24年的修改,但仍然不能避免正常人被送進精神病院的可能。在這樣的情況下,不排除出現‘惡法’的可能,立法還不如不立法。”她建議,最理想的設置是,由法院決定實施保安性強制住院治療。但根據目前國情並借鑒外國做法,精神衛生法可規定由公安機關經法定程序決定實施保安性強制住院治療,這和公安機關決定強制戒毒類似。

  “差錢”致法律難産

  除去這個問題,也有專家認為,《精神衛生法》遲遲未能出臺的根本原因,並不是法律條文難制定,而是政府無法確保大量的投入來配套法律的實施。

  作為廣東省精神衛生條例的起草人,賈福軍覺得,“在新醫改的大背景下,對於精神病院國家一定要投入,精神衛生事業要由國家專門養起來,要像疾控中心一樣參照公務員管理。”

  “以後對精神病醫生的考核也不能以錢來考核,而是以工作量與工作標準來衡量,錢要由政府出。只有這樣,精神病院才能搞好。”

  賈透露,“廣東省精神衛生條例將從政策層面規定各地政府在精神病患者就醫、報銷時的責任,精神病人將通過看病報銷來實現精神病的免費治療。目前該條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計劃,有望年內出臺。”

  “我們測算過,如果政府在三至五年內投入30億,就能解決精神病人看病的所有問題。這幾年,廣東每年投入只有1500萬,主要用來補助非珠三角地區的精神病醫院,新醫改實施後,期望能有更大的投入。目前,我們正在做相關計劃。”賈福軍認為,我們醫療衛生事業長期欠債,尤其是以精神病院為代表的特殊類型的醫院更是如此,生存尚且難保,談何發展。

  “當然,這個衛生欠賬,並不僅僅是衛生部門的事情,有時候,他們也有心無力。”(來源: 南方網-南方農村報)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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