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山東省農民夏吉衛單獨或夥同他人,先後多次搶劫出租車,並致1人死亡。27歲的本市(北京市)平谷區農民于君傑為劫取財物,使用暴力致人死亡。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夏吉衛、于君傑等一批搶劫殺人重犯執行了死刑。
2003年9月21日17時許,夏吉衛、李寶全、劉明3人在山西省長治市一路口騙租了王某駕駛的麵包車。當王駕車行駛至一偏僻地點時,3人讓王某停車。李寶全從後面用油門拉線勒住了王某頸部,夏吉衛和劉明分別按住王某的手,捂住王某的嘴,並用拳頭猛擊王某頭面部。後由劉明駕車,夏吉衛和李寶全將王某拖到後排座,二人用油門拉線猛勒王某頸部,致王某死亡。3人將王某的屍體拋至一偏僻路旁溝內,搶得王某現金、麵包車、手機等物共計價值2.8萬餘元。此外,夏吉衛還于2003年8月至2006年3月間單獨或夥同他人,在山東,北京大興、豐臺、海淀等地,先後16次搶劫出租車。
2007年4月16日,于君傑為劫取財物,謊稱他是超市管理人員,以簽訂向超市供應水果合同為名,將張某誘騙至本市平谷區家中。次日上午10時許,于君傑謊稱要在他家所承包的地內挖蓄水池,誘騙張某幫忙挖坑,讓張某進入坑內。于君傑趁張某不備,用事先準備的水磨石板向張某猛砸,並用裝滿沙土的編織袋填埋,造成張某死亡。後於君傑劫取張某1900余元及1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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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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