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酒上與人打架,一名壽星和他的三個朋友感覺生日沒過好,去搶錢重新辦生日酒,結果傷人致死。近日,市五中院判決兇手之一郭建國有期徒刑11年。
1994年3月22日晚,楊春在彈子石附近某火鍋店,請朋友喝酒,慶祝生日。期間,他的朋友尹曉輝與人打了一架。尹曉輝説:“我們去‘做一筆’,給楊哥重新辦過。”楊春同意了這個建議。於是,他們約上另外兩名“兄弟夥”郭建國和郝廷強,來到竅角沱輪渡碼頭,對一對男女實施搶劫。他們刺傷這對男女,搶走160元。受傷男子因搶救無效死亡。
郭建國逃亡成都、昆明、攀枝花。2008年8月28日,他向警方自首。其他人此前已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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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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