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破獲“3 13”特大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案件 收繳非法出版物242個品種22萬餘冊涉案金額達2000余萬元
新華網北京6月2日電(記者璩靜、賴少芬)記者從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獲悉,2008年3月13日至14日,廣州市“掃黃打非”辦、市公安局、市文化執法總隊,海珠、荔灣、天河區文化執法隊,成功打掉一個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團夥,現場抓獲涉案人員6人,查獲儲存非法出版物窩點3個,收繳非法出版物242個品種22萬餘冊,涉案價值達2000余萬元。經法院審理,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處以罰金8萬元。
2008年3月13日,廣州市文化執法總隊根據市公安局線索,在廣州市荔灣區3個大型儲存非法出版物的倉庫內查獲涉嫌非法出版物3.96萬冊。當日又查獲印製這類圖書的廣州市彩華印刷有限公司和廣州市彩裕印務有限公司。2008年3月14日,廣州市文化執法總隊在荔灣區一個特大倉庫內,又查獲涉嫌非法出版物共計18.832萬冊。隨後,廣州市文化執法部門迅速採取行動,取締了與“3 13”案有直接聯絡的3家無證書報攤。
2008年12月24日,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馬某有期徒刑7年,處罰金8萬元;張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
該犯罪團夥通過代售的方式將境外非法出版物批發給廣州地區的零售報刊亭、地攤、無證照書店等經營者。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李寶中表示,在該案件中,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的團夥成了書報刊亭銷售境外出版物的主要供貨商,並有親屬直接從事書報刊零售經營,是值得注意的新犯罪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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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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