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喝酒後,司機把單向行駛的大橋當成可以任意掉頭的公路,在長江大橋上逆行,撞上一輛警車,車上四名警察不同程度受傷。南岸區檢察院昨日透露,由於該司機積極賠償,被判交通肇事罪,免於刑罰。
今年2月2日晚10時許,一輛賽拉圖轎車從南坪駛過長江大橋後,在北橋頭突然掉頭,往南坪方向逆行,行至距長江大橋北橋頭150米處,撞上一輛閃爍著警燈的警車,警燈撞掉,車頭撞壞,擋風玻璃脫落,該車損失2.8萬餘元。警車上的四名警察,分別被撞成一個重傷、兩個輕傷、一個輕微傷。肇事車的安全氣囊打開,司機有驚無險。
事後交警查明,肇事司機姓趙,在一家藥企供職,當晚是在南濱路陪客戶吃飯。趙平時的酒量一般,那天“超常發揮”,一人喝了半斤多白酒,還喝了啤酒。經查血,他體內酒精含量為283毫克/100毫升,超標三倍多。
事發後,趙某積極賠償,醫藥費、車輛損失等總共賠了28萬餘元,由此得到受傷警察的諒解。
記者 羅彬 通訊員 劉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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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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