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曉星)發生在2008年8月21日的125路公交車爆炸案今日將在海珠區法院繼續開庭審理。據悉,再度開庭主要是對黃新的精神鑒定進行質證,並有可能當庭宣判。
此案於今年1月13日首次開庭。據指控,黃新因諸事不順,為發泄其對社會的不滿和威脅某報透露六合彩特碼,于2008年8月21日15時許將一個帶定時器的爆炸裝置放入125路公交車的左後輪處座位下。16時許,當公交車行駛至海珠區燕翔路段時,爆炸裝置發生爆炸,車板被炸開一個洞。雖然車上司機及唯一乘客均無受傷,但其行為仍構成爆炸罪。在此前的庭審中,黃新的辯護律師認為其可能患上精神病,堅持申請精神病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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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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