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被捕後,為了深刻反省自己所犯的深重之罪,在看守所內寫下了長達兩萬多字的悔過書。他在悔過書中這樣寫道:“我所犯之罪,辜負了養育我不斷成長的家鄉人民和父老鄉親,愧對黨和人民多年的培養教育。我作為一個曾經多次獲得優秀教師,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個人,優秀共産黨員等榮譽稱號,具有較高文化素質,曾經有著光榮歷史的國家公務員,竟然犯下如此愚蠢而且深重的罪惡,這是我生命的悲歌,是我人生的敗筆和恥辱。”
臨刑前,張林鼓足勇氣,哽咽著跟兒子説:“好好做人,別像爸爸這樣。”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經過復核,依法作出核準巴彥縣某機關辦公室原副主任張林死刑的裁定。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5月8日對罪犯張林以注射方式執行了死刑。至此,備受社會關注的巴彥縣幹部殺害肢解陪舞女一案終於塵埃落定。
陪舞女離奇失蹤
2007年10月8日,巴彥縣派出所接到報警:有人在某機關鬧事。民警將發生口角的兩名當事人帶回審訊獲知,挑起“事端”的是陪舞小姐蘇金的同居男友,他自稱女友蘇金已失蹤多日。他查到女友此前多次與該機關辦公室副主任張林通話,二人關係“曖昧”,為尋找女友的蹤跡他才找張林“理論”。
民警隨即將蘇金失蹤多日的消息上報縣公安局,偵查員立即對張林進行訊問,張林矢口否認知道蘇金的下落。偵查員來到張林家調查發現,室內墻壁係用白色塗料重新粉刷過,粉刷不均,且臥室墻面有凹痕。經過對現場仔細勘驗檢查,偵查員在方廳門開啟處、廚房、衛生間等地發現多處有擦拭性或點狀斑跡。經DNA檢驗,這些點狀斑跡正是蘇金的血跡。在大量的物證面前,張林終於承認了殺害蘇金的犯罪事實,並供認了屍體的藏匿地點。
相約家中“談判”
張林,1962年出生。2000年,在縣城一家舞廳跳舞時,結識了陪舞小姐蘇金。
2007年夏天,張林正在縣城的大街上行走,偶遇多年沒有聯絡的蘇金,二人隨後互留了手機號,此後張林經常偷偷與蘇金通話。2007年9月28日下午,蘇金約張林見面,稱張林破壞了她的家庭,還説要找張林媳婦和單位領導,並要和張林“理論”一番。張林眼見躲不過去,於是約定二人在縣政府門前見面。與蘇金約好後,張林考慮再三後給妻子打了一個電話,妻子告訴他自己在外面打麻將,得晚些時候才能回家。於是,張林將等候在縣政府門前的蘇金領回了自己家。
相約家中“談判”微小血斑露馬腳
進入張家後,蘇金與張林發生爭執並廝打在一起。張林惱怒不已,動了殺人滅口的念頭。他用家中的菜刀猛砍蘇金頭部30多下,認定蘇金已死亡。為了運屍方便,隨後,張林將房門反鎖,用菜刀和尖刀將蘇金的屍體肢解,並開始擦屋裏的血跡。
當晚,張林的妻子回家發現打不開房門,就去親屬家過夜。當晚,張林將蘇金的屍體扔掉。2007年9月29日上午,他獨自帶著裝有血衣的箱子來到哈爾濱市,將箱子扔進松花江,隨後前往瀋陽。從瀋陽返家後,張林去親屬家接妻子回家。妻子和親屬詢問他手上的傷口時,張林謊稱自己收拾魚缸不小心被劃破。隨後,他以刷墻為由支走妻子讓其回娘家暫住,自己用了兩天時間將墻壁粉刷了一遍。自認為已將所有犯罪痕跡清除乾淨後,張林才若無其事地回到單位上班。沒想到竟是肉眼難以辨認的微小血斑揭開了他殺人碎屍的惡行。
張林被注射死刑
張林被捕後,為了深刻反省自己所犯的深重之罪,在看守所內寫下了長達兩萬多字的悔過書。他在悔過書中這樣寫道:“我所犯之罪,辜負了養育我不斷成長的家鄉人民和父老鄉親,愧對黨和人民多年的培養教育。我作為一個曾經多次獲得優秀教師,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個人,優秀共産黨員等榮譽稱號,具有較高文化素質,曾經有著光榮歷史的國家公務員,竟然犯下如此愚蠢而且深重的罪惡,這是我生命的悲歌,是我人生的敗筆和恥辱。”
2008年7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林因瑣事持刀行兇,在被害人昏死後肢解其軀體,並拋屍他處,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懲處,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執行死刑之前,只有兒子來到刑場看望張林最後一眼。看見最捨不得離開的親人後,張林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眼淚刷地劉了下來。作為一名父親,他覺得自己不稱職,無顏面對孩子,久久沒有開口説話。臨刑前,張林終於鼓足勇氣,哽咽著跟兒子説:“好好做人,別像爸爸這樣。”會面結束後,兒子為張林擦掉眼淚,遠遠目送著父親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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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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