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遊局歷數黑“一日遊”8宗罪,要求77家旅行社嚴格自律
本報訊 (記者傅沙沙)旅行社與導遊不得勾結黑“一日遊”欺客宰客。昨日,北京市旅遊局針對在京經營“一日遊”業務的77家旅行社,發出8條禁令,規範北京“一日遊”市場。
奧運會後“一日遊”投訴反彈
奧運會後,北京旅遊市場、特別是“一日遊”相關投訴出現反彈。
昨日,在“治理整頓一日遊市場工作會”上,北京市旅遊局列舉了黑“一日遊”的數宗罪,包括:長期存在的“黑車”、“黑導”、“老鄉店”,散發黑“一日遊”小廣告;景區周邊旅遊商店欺客、宰客;正規旅遊車和社會旅館分別為黑“一日遊”提供客運服務和客源;景區為黑“一日遊”提供門票回扣;出版物上的黑“一日遊”廣告;各公交站點、主要街道“一日遊”假站牌。
“五一”違規旅行社退費
“五一”期間,一家“一日遊”正規旅行社帶遊客參觀曾被列為非法宗教場所的“景點”,並誘導遊客花錢請“活佛”賜福(本報5月3日曾報道)。目前,這家旅行社已向遊客道歉,並退還了“一日遊”的報名費。
昨日,北京市旅遊局向77家旅行社相關負責人強調,凡在京經營“一日遊”的旅行社須嚴格自律,按《旅行社條例》、《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等法規守法經營,同時發佈了8條禁令。
■ 8條禁令
1、旅行社與導遊員不得與非法“一日遊”組織者相勾結,欺客宰客;
2、旅行社嚴禁組織通過街頭小廣告、“假地圖”中的廣告招攬的客人參加“一日遊”;
3、杜絕聘用無證導遊或“黑導”帶團;
4、嚴禁導遊員在帶團過程中以增加景點名義加收任何費用;
5、旅行社在行程中必須註明自費項目的名稱、地點、時間以及費用;
6、嚴禁旅行社或導遊員與商家勾結,誘導遊客購買質次價高和以次充好的商品行為;
7、旅行社要與遊客簽訂《“一日遊”旅遊合同》,對需更改或調整的項目,需徵得遊客同意,導遊員不得擅自變更;
8、旅行社必須租用正規汽車公司的車輛,並簽訂租車協議,不得租用無旅遊運營許可證的“黑車”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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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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