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春城晚報》報道雲南楚雄州牟定縣公安局原民警孟忠華,駕警車多次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昨日被臨滄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
臨滄市中院經審理查明:雲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縣公安局原民警孟忠華,勾結在逃人員施超,駕駛警車多次進行毒品犯罪。2008年4月5日,孟忠華購買毒品時,以兩萬元購得手槍一支,子彈30發。
昨天,臨滄市中院一審以走私、販賣毒品罪、走私武器彈藥罪數罪並罰判處孟忠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3名同案犯周洪遠、謝惠、李靜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另一同案犯施超以走私、販賣毒品罪、走私武器彈藥罪、盜竊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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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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