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日宣佈:深圳于本月正式實施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目前,深圳已有1000多家單位成功通過勞動部門審批獲准實施該工作制,此次一併納入該範疇的還有此前實行8小時工作制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千余企事業單位先試先行
據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李滔介紹,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傳統的8小時標準工時制之外的特別工時制度,由於新生工種不斷出現,傳統的標準工時制已無法統一衡量所有工作崗位。
經過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批准,該局將在審批的基礎上實施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施範圍也從此前的企業擴展到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目前,深圳已有1000余家單位成功獲得了審批,這批企業于本月正式實施新的工時制度。
基本工作時長166.64小時/月
李滔指出,深圳出臺這種舉措主要是考慮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深圳廣大中小企業受外向型訂單影響,生産與銷售受季節性影響明顯,沒有訂單時工人很閒,有訂單時加班較多,員工辛苦,為平衡這種情況,特殊工時制保證了員工在閒時有較高的收入,而在忙時又保證了企業不會頻頻被迫提高加班費,從而減少因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不明確而産生的勞資糾紛,這對企業對員工都是雙贏之舉。
同時,深圳市勞動部門為保證員工在繁忙時得到有效休息,規定基本工作時長每月為166.64小時,半年為1000小時,全年2000小時,除此之外的加班時間平常按1.5倍工資、節假日按3倍工資補貼。
在此次實施的特殊工時制中,機關單位也納入此次改革體系,對此,李滔稱這主要是針對機關單位中的僱員,這批人由於自身工作崗位特點,如旅遊、製造、倉儲物流等崗位無法統一採用固定工作制,而機關人員仍採用8小時標準工時制。
名詞解釋:
不定時工作制:
指因生産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需要機動作業而採取不確定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如長途運輸企業、外企高管等崗位。
綜合計算工時制:
指因工作性質特殊或者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需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作業,採取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如建築、旅遊等崗位。(記者劉啟達 通訊員祝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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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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