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何瑞超站在兩棟未拆的建築物前,一臉無奈。
江門市看守所釋放證明書
江門蓬江農民被拘留,究竟為何?是因進京上訪還是破壞生産經營?
5月15日晚,本網第一時間轉載《南方農村報》以《江門農民進京上訪後被拘10天,被要求寫保證》為題的報道,引起輿論廣泛關注,截至發稿時已有200多條跟帖。
今日(18日),據《江門日報》報道,蓬江區負責人表示,李浩林等人因涉嫌破壞生産經營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有關負責人指出,自從2005年起,李浩林、李賀明召集陳啟林、何瑞釗等人,採用阻擋機械運作等方式阻撓合法基建項目正常施工……蓬江區公安分局依法以涉嫌破壞生産經營罪于2008年10月3日對為首者李浩林、李賀明依法刑事拘留。對情節較為輕微的陳啟林、何瑞釗等人依法行政拘留。同時,陳啟林、何瑞釗等人18次到國家、省有關部門上訪,均得到明確答覆,公安機關也從未因村民上訪拘留過任何人。
但是,對於江門日報刊登的報道,一名網友給本網提供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圖片,在該圖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決定書上寫著“現查明2008年9月16日,違法嫌疑人……因對江門市荷塘鎮土地使用問題不滿,意圖到北京上訪。我民警根據此線索,于2008年9月24日10時許,在車站抓獲五名涉嫌煽動串聯、以財務誘使他人信訪,擾亂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嫌疑人”,在決定書下方有被處罰人簽名和指模,以及江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蓋印。該名網友同時提出質疑,聲明摘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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