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5月18日訊 房山區閻村鎮開古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劉明,夥同妻子劉春香多次打人、聚眾鬧事,向開發商敲詐300萬元。日前,宣武法院一審以6宗罪判處劉明有期徒刑20年,其妻子獲刑12年。
為當村官砸競爭對手家玻璃
案卷顯示,劉明初中畢業後在村裏經營個體生意,在村辦企業綠海集貿市場有11間自建房。2001年市場改造,其負責管理。此後其承包市場,但未在稅務機關登記,也從未交過稅。2004年後,劉明身兼開古莊村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等多個職務,其妻劉春香成為了綠海市場法定代表人。隨後,劉明把多名親屬安排到村委會工作,劉春香則安排多名親屬到綠海市場工作。
劉明當選村委會主任並不順利。初選時,對手李某的票數多於劉明,劉明夫妻希望李某放棄,遭到拒絕,劉春香便找人砸壞李家玻璃。
開發商遭打被敲詐報警無果
開古莊村曾引進地産開發項目昊騰小區,劉明多次找開發商昊騰公司老總王某報銷,後來直接索要300萬元,王某未答應。2004年底,劉春香找人毆打王某,致其骨折。據王某稱,因開發的項目辦理證件需劉明協助,他只得妥協,提供了價值110萬元的房産5套。王某曾為被打一事報警,但沒有結果。
2007年1月19日,劉明的奔馳車與917路公交車搶道,劉明衝上公交車毆打司機孫某。公交車開走後,劉明又跟到公交車總站,給下屬打電話,要求過來打人,孫某見狀報警。在警察面前,劉明下屬仍毆打孫某,致孫某頭皮裂傷,幾名下屬被刑拘。此後,劉明和妻子先後自首。
親屬稱為劉明獲刑值得
案件審理時,劉春香的妹夫表示,自己一家的生活都是靠著劉明夫妻,雖然他曾為劉明抵罪獲刑兩年,這次仍將獲刑,但他認為值得。此案曾在房山法院審理,後轉至宣武法院。
■判決情況
●劉明犯有故意傷害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敲詐勒索罪、職務侵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劉春香犯有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
●劉明9名下屬分別獲刑1年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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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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