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裴曉蘭通訊員曹靜)職業打假人劉某用客戶身份證複印件辦理多張信用卡,透支7萬餘元。客戶史某發現此事後,以告發相要挾敲詐劉某25萬元。前天,因分別涉嫌信用卡詐騙、敲詐勒索罪,劉、史二人在豐臺法院受審。
42歲的劉某經營一家名為北京極速飛鷹的商務調查公司,專門為別人維權。
檢方指控,2007年12月至去年10月間,劉某冒用史某等4名客戶的名義辦理了多張信用卡,並惡意透支7萬餘元。去年10月,史某辦理信用卡時,被告知自己已辦理過一張5000元額度的信用卡,並處於透支狀態。調查後,史某發現是劉某幹的,且劉某還冒領了另外一張2萬元額度的信用卡進行透支。
去年10月,史某以告發相威脅,向劉某勒索25萬元。劉某給了4萬元後,因史某堅持不降價,劉某讓朋友報警。劉、史二人被查獲。
受審時,劉某表示,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很可悲”;原本是受害人的史某則認為自己的行為“非常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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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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