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團夥以收取管理費等形式獲利5萬元,分別獲刑
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以歌廳高薪招聘男公關為名對外發佈虛假廣告,向應聘者收取管理費等實施詐騙,日前,海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張玉平等13人有期徒刑1年1個月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13人分工明確
判決書顯示,去年3月至5月,某三家KTV負責招聘僱員的張玉平、穆星、王東平等人,合謀以招聘男公關、服務生為名實施詐騙行為。他們在兩個月時間內詐騙80人5萬元。
張玉平等人稱男公關為“鴨子”,他們告訴應聘者,工作內容是在歌廳內陪女客人喝酒、唱歌和聊天,如果客人需要的話可以陪客人出去開房。
張玉平等人分工明確,有人專門負責在報紙發招聘廣告,有人專門接應聘者電話,有人負責“面試”,還有人負責安排“試活”。
安排“試活”防報警
判決書顯示,如果有人應聘男公關,他們會在收費後安排對方“試活”:名義是試驗應聘者為女顧客提供性服務的能力,實際是與賣淫女或男同性戀發生性關係。
但之後,他們給對方要麼不安排工作,要麼僅安排打掃衛生等工作,如果應聘者要求退錢,他們就威脅對方稱,“試活”是賣淫嫖娼,如果報警自己也會被處理,被害人一般因害怕不敢報警。
據他們説,每名男公關將會收取數百元的“管理費”、“服裝費”和“試活費”等。
海淀法院認為,張玉平等人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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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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