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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交警扣押轎車4年後在異地肇事逃逸

 

CCTV.com  2009年05月12日 07:3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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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年前,張先生公司一輛既無行駛證、也未通過年審的小車在東莞被交警扣押,由於張先生本已有意將其報廢,於是一直沒有過問車輛去向。

  但5月6日,他接到深圳龍崗交警通知,與其車輛同號的一輛小車肇事撞人,司機已經逃逸,希望其為事故負責。張先生頓感蹊蹺,4年前就已打算報廢的車輛怎麼會上路撞人呢?

  昨天,深圳龍崗交警葉先生告訴記者,雖然車牌一樣,車型類似,但是否同一車輛需與東莞交警核實。而東莞方面則否認扣車一事。

  文/記者代希奎、黃維

  事主聲稱:

  無證車輛違章4年前被扣

  據張先生介紹,車輛屬於深圳市沙井鎮萬豐村村委會,他們作為村委會下屬企業使用車輛,當時該車已經使用多年,並且兩年沒有年審。此前也被深圳南山交警以尾氣排放超標扣押了行駛證。所以,當時公司已經打算將其報廢。

  在東莞望牛墩鎮開辦五金廠的曹先生是張先生的朋友,於是張把車放在曹的廠內,作為廠內倒貨之用。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曹先生的五金廠。曹先生説,當時廠裏一名沒有駕駛證的工人將車開出廠外,結果因違章被東莞市交通警察支隊第六大隊扣押。但是當時並未開具扣車單,只是開具了一張100元的處罰單。

  據當時開車的工人譚先生回憶,當時交警將車和他本人帶到交警支隊,做了筆錄,開具了一張處罰單後,告訴他拿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可以到交警支隊取車,其後就讓他離開。他説當時並未開具扣車單。

  張先生説:“當時車輛的行駛證已經被扣,根本無法取回車輛,而且本來就有意報廢,因此我們就告知曹先生不想再要回該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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