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車牌號碼與被扣車牌號碼一致
◇車主疑惑被扣車輛如何被人提走
◆交警稱是否同一輛車仍待核實
4年前,張先生公司一輛既無行駛證、也未通過年審的小車在東莞被交警扣押,由於張先生本已有意將其報廢,於是一直沒有過問車輛去向。
但5月6日,他接到深圳龍崗交警通知,與其車輛同號的一輛小車肇事撞人,司機已經逃逸,希望其為事故負責。張先生頓感蹊蹺,4年前就已打算報廢的車輛怎麼會上路撞人呢?
昨天,深圳龍崗交警葉先生告訴記者,雖然車牌一樣,車型類似,但是否同一車輛需與東莞交警核實。而東莞方面則否認扣車一事。
文/記者代希奎、黃維
事主聲稱:無證車輛違章4年前被扣
據張先生介紹,車輛屬於深圳市沙井鎮萬豐村村委會,他們作為村委會下屬企業使用車輛,當時該車已經使用多年,並且兩年沒有年審。此前也被深圳南山交警以尾氣排放超標扣押了行駛證。所以,當時公司已經打算將其報廢。
在東莞望牛墩鎮開辦五金廠的曹先生是張先生的朋友,於是張把車放在曹的廠內,作為廠內倒貨之用。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曹先生的五金廠。曹先生説,當時廠裏一名沒有駕駛證的工人將車開出廠外,結果因違章被東莞市交通警察支隊第六大隊扣押。但是當時並未開具扣車單,只是開具了一張100元的處罰單。
據當時開車的工人譚先生回憶,當時交警將車和他本人帶到交警支隊,做了筆錄,開具了一張處罰單後,告訴他拿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可以到交警支隊取車,其後就讓他離開。他説當時並未開具扣車單。
張先生説:“當時車輛的行駛證已經被扣,根本無法取回車輛,而且本來就有意報廢,因此我們就告知曹先生不想再要回該車。”
交警調查:同號車輛肇事撞人
今年5月6日,張先生突然接到萬豐村委會質詢,稱原來被扣的那輛車在深圳肇事撞人,且肇事者已逃逸。隨後龍崗交警也向張先生詢問車輛情況。但張先生表示,車輛已經報廢多年,根本就沒有過問過。
交警告訴他,肇事車輛車牌號碼與其當時被扣車輛號碼一致,但因為無人去現場認車,現在還不知道車輛是不是當時被扣的那輛車。
萬豐村委會負責處理此事的潘先生告訴記者,當日,負責處理事件的交警葉先生稱,車輛肇事撞人後逃逸,車輛和當時登記報廢的車輛一樣。潘先生懷疑,當時被扣車輛可能是被人提走,然後翻新再使用。
他説,當時車輛雖然已經很舊了,但是發動機等均完好,如果技術得當,繼續使用是完全有可能的。
深圳交警:車輛待進一步核實
昨日下午,記者採訪了深圳市龍崗交警負責處理此事的警官葉先生。
葉表示,據他們掌握的情況,肇事者當日撞人後就逃逸了,因此只能尋找車主。目前他們仍在追查肇事者。傷者傷勢不是太嚴重,正在醫院治療。
他還表示,肇事車和萬豐村委會的車牌一樣,但是車型類似,並無法肯定就是原車。目前還需要和東莞交警方面進行溝通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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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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