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皇甫萍)《食品安全法》將於6月1日起正式施行。記者昨天從上海市食藥監管局了解到,為更好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未來二三年內,市食藥監管部門將雙管齊下,探索行政監控“黑名單”和風險評估預警制度,打出“組合拳”以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違法添加將上“黑名單”
今後,滬上從事食品或藥品生産經營的企業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如果出現嚴重違法行為,將被列入監管部門的“黑名單”,企業的市場準入和相關責任人員的從業資格將受到限制,甚至會受到5年或者更長時間內不得從事食品藥品生産經營管理活動的懲罰。
在制定“黑名單”制度時,相關部門借鑒了國內外的立法和實踐經驗,特別是美國FDA的相關制度。據了解,目前正在研究的“黑名單”制度中,嚴重違法和不誠信的行為具體包括:在申請食品藥品相關行政許可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採取欺騙、賄賂等其他不正當手段的;在生産過程中,違法改變生産工藝或添加物質的。
評估危害及時給予預警
另外,據市食藥監管局副局長謝敏強透露,目前上海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中心正積極籌建中。最近一兩年內,上海將建立起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中心,對食品作出前瞻性的風險評估。另外還將建立市區(縣)兩級應急指揮中心,第一時間處理食品安全事件。其中,全新的食物中毒預警系統將於今年6月最先啟用。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將從源頭開始,對可能導致食品不安全的污染因素進行檢測,然後對市場上和消費者見面的産品進行十幾項安全性指標的評價,得出詳細的數據和最後的評估結果,並分析産生問題的原因。今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還將與風險管理相結合,食品專家根據食品對人體造成的危害程度,決策可採取的適當措施,或禁止使用,或及時給予市民提醒,或採取專業技術手段把危險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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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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