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中國警方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對被美國警方押送回國的犯罪嫌疑人、原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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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美國當地時間5月6日,美國拉斯韋加斯一個地方法院以詐騙、洗錢、跨國轉運盜竊錢款、偽造護照和簽證等罪名分別判處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前負責人許超凡和許國俊入獄25年和22年,同案被判有罪的兩人配偶余英怡和鄺婉芳分別獲刑8年。
據美國《拉斯韋加斯太陽報》報道,許超凡等4名被告是在去年8月被拉斯韋加斯一個聯邦陪審團裁定犯有上述罪行的。
法官6日除了宣佈上述判決以外,還判處4名被告在刑滿釋放後必須面臨3年的監管期,並勒令被告退還4.8億多美元的涉案贓款。
許超凡等4名被告于2004年9月被美國聯邦檢察機構以觸犯美國移民法等11項罪名告上法庭。此案中的另一被告、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已于2004年4月被美國警方移交給中方。
中國銀行開平支行特大貪污挪用公款案在2001年10月案發之後,被列為此案嫌疑人的該支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先後化名以假結婚等方式逃往美國,在此之前他們已通過中國香港、加拿大和美國等地銀行把贓款轉出中國,他們在到達美國後還試圖利用拉斯韋加斯的賭場進行洗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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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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