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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博士等人組團夥制涉毒減肥藥

 

CCTV.com  2009年05月07日 15:0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黃興華、方放治、張健(從右至左)等5人被押上法庭。本報記者王儉攝

  10個月內,在利益的誘使下,由無業人員、醫學博士、海歸人員以及化工企業老闆等人組成的犯罪團夥,將84.5公斤國家管制精神藥品“右旋芬氟拉明”製成減肥藥片寄往國外。

  昨天,在市二中院,炮製這起國內最大的跨國郵寄毒品案的5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團夥制毒84.5公斤

  上午9時30分,5名被告人依次被法警帶上法庭,他們分別為廣東無業人員黃興華、具有醫學博士學位的中山大學藥學院藥物研究與開發中心技術總監方放治、山東無業人員張健、金壇德培化工公司副董事長葉蔭及歸國留學生袁立明。

  此外,葉蔭的父親、62歲的金壇德培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葉某,也因其單位成為此刑案被告而代表公司到庭接受質詢。

  看到自己年邁的父親出現在法庭上,葉蔭低下了頭。隨後,她向法官提出申請,讓父親回避,但因不符合法律規定被審判長駁回。

  檢方指控,2006年上半年,江蘇金壇德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副董事長葉蔭,為謀取非法利益,組織生産了84.5公斤的國家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右旋芬氟拉明”原料藥。2007年6月至去年4月間,上述藥品被銷給中間人袁立明。

  同一時間段內,袁立明將這些原料藥加價後銷售給了方放治、張健兩人。此後,在本案第一被告黃興華的指使下,方、張二人將原料交由他人製造出了158萬餘片(重365.58公斤)減肥藥,並以減肥藥的名義銷往國外。

  跨國郵寄時露馬腳

  記者庭審時獲悉,作案時,黃興華等人採取郵寄方式將這些名為減肥藥的違禁藥品銷往美、英等國。短短10個月間,他們使用假名字先後郵出了重量高達365.58公斤、共計158萬餘片所謂的“地衣減肥片”。

  不過,他們最終沒能逃過海關人員的眼睛。去年4月17日,在北京角門郵局內,一個寄往美國、申報名為“地衣減肥片”的國際特快郵包引起了北京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工作人員的注意。

  “國內的減肥藥一般一二百元,通過國際郵件寄往美國後,僅郵資就需上百元,這不明顯賠本嗎?”仔細核查郵包的外包裝後,稽查人員還發現,該郵包只用編織袋草草地包了一下,保價也不高,與常情不符。

  此外,最讓海關關員疑惑的是,國內的減肥藥最早都是從西方國家傳來的,一個美國人怎會從中國購買減肥藥?

  帶著一連串的問號,海關關員依程序打開包裹進行檢查。結果發現,裏面都是一些藍白色的藥片。經鑒定,這些藥片中都含有“右旋芬氟拉明”,而“右旋芬氟拉明”為國家二類精神管制藥品,也就是俗稱的毒品中的一種!

  三地摸排抓獲5嫌犯

  發現有人走私毒品後,北京海關緝私局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始蹲守和調查。去年4月17日至21日,在北京郵局系統內,稽查人員共發現7件雷同郵包,寄件者為同一人。

  同時,從西安也傳來消息,在去年4月10日,當地也查獲了同樣郵包。專案組分析,這是個走私毒品的團夥。

  秘密調查後,第一被告人黃興華進入專案組的視線。稽查人員發現,黃興華不定期找人郵寄藥品,除在北京、西安之外,還有天津一地。

  對黃興華進行24小時的秘密跟蹤後,專案組順藤摸瓜,找到了製造、販賣、走私“右旋芬氟拉明”生産線上的方放治、張健、葉蔭和袁立明等人。去年4月29日,該團夥成員相繼落網。

  小利擊潰眾商人

  庭審資料披露,第一被告人黃興華是該團夥的老闆。2006年年底,黃興華做服裝生意時認識的一個香港商人找到他,希望他能在國內找一種加工減肥藥的原料,藥品加工後可銷往國外,並答應每片0.5元的藥片給他提成0.2元。

  黃興華隨後找到了中山大學藥學院藥物研究與開發中心技術總監方放治及方的表小舅子張健,稱如果能做,每片藥給他們0.02元的利潤。

  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能鑒定出樣品藥的成分主要為“右旋芬氟拉明”後,方放治回復對方“可以做”。

  此後,因正規藥廠沒證明就不提供制藥原材料“右旋芬氟拉明”,方放治聯絡了網上發佈廣告的袁立明,由後者從金壇德培化工公司副董事長葉蔭那裏按照“每公斤3300元的價格購進了右旋芬氟拉明”,而後再以“每公斤4500元的價格”賣給方放治。

  博士稱“不知是毒品”

  高的方放治在法庭上表示,他一開始就知道配方中含有“右旋芬氟拉明”,但他並不知道那是國家管制類藥物——“我研究減肥藥已有十多年了,我知道很多國內廠家以前生産的減肥藥就含有‘右旋芬氟拉明’。”

  方放治稱,直到2007年9月,他去美國上網查資料時,才知道“右旋芬氟拉明”的毒副作用太大,已被美國停用。回國後查詢資料才知道,“右旋芬氟拉明”也被國內列為精神管制藥。

  對此,公訴人反駁稱,方放治最初在查找“右旋芬氟拉明”的資料時,已知道其有抑制中樞神經的作用,“作為醫學博士,你應該意識到抑制中樞神經的藥為精神類藥品”。

  公訴人還指出,“右旋芬氟拉明”屬於國際管制藥品。為了規避當地的藥品管制政策,境外不法商人利誘國內商人進行不法製造和販賣。目前,該境外商人已在逃,有關部門正在追查其下落。

  昨天下午5時,持續了一天的庭審結束,法官宣佈休庭。

  ■被告人情況

  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   案中作用    獲利(被告人自述)

  黃興華男 34歲無業    團夥老闆 40余萬元

  方放治男 44歲醫學博士  確定處方、購原料藥5000元

  張健 男 24歲無業    藥品包裝 6萬餘元

  葉蔭 女 30歲私企副董事長製造原料藥 2萬餘元

  袁立明男 28歲歸國留學生 原料藥中間商 10萬元

  昨天,5被告人中學歷最

  ■名詞解釋右旋芬氟拉明

  是一種西藥,曾是生産減肥藥的一種原料,通過作用神經中樞,抑制食欲,達到減肥目的。

  研究證明,經常服用右旋芬氟拉明有可能引起嚴重心臟瓣膜受損並最終導致心室擴張和心力衰竭。1997年、2001年,美國FDA、歐盟藥品委員會先後撤銷了右旋芬氟拉明等第一代減肥藥物的許可證。2005年11月,國家藥監局發佈通知,明確將右旋芬氟拉明列為第二類精神藥品,進行嚴格的管制。

  本報記者裴曉蘭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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