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愛好LV等名牌的80後白領青年,每月3000元工資不能滿足自己購物時,他瘋狂地辦理了20張信用卡。無度的透支行為讓他愈陷愈深,最終換來牢獄之災。昨日,青羊區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當庭判處沈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
昨日上午10時許,青羊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皮膚白皙、模樣清秀的沈某在法警的帶領下,站在法庭被告席上。青羊檢方指控,沈某今年26歲,大專畢業,是成都某大型國有企業的正式員工,他利用本人的身份證和護照,向四家銀行共申請了20張信用卡,用於在商場刷卡買高檔消費品或者提現,惡意透支共計5萬餘元,加上滯納金和利息,共計7萬餘元。
為什麼沈某能夠辦下20張信用卡,而且不斷透支。對此,招商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信用卡可以辦理兩張以上,招行共有80多種類型的信用卡供客戶選擇。但工作人員又稱,雖然可以辦理多張信用卡,但信用額度卻只有一個,即一張可透支3000元,兩張也只能透支3000元。不過隨著客戶收入改變,信用額度也可以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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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犯罪
凸現銀行審查缺陷
法官指出,銀行為了搶佔信用卡市場而不計成本地濫發信用卡,對申請者個人資訊的審查也越來越松,甚至有些流於形式,這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有關人士建議,要根治信用卡糾紛的源頭,不僅僅持卡人要遵守相關約定,銀行方也應該反思,取消業務員辦理信用卡的任務指標。青法檢 記者 易婷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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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某透支過程
2005年9月,沈某陸續在招商銀行申領了16張信用卡。截止2008年12月29日,累計透支15103.23元,加上銀行利息和滯納金拖欠銀行18216.45元。
2006年6月,沈某在中國民生銀行申領信用卡。截止2008年12月24日,累計透支18909.77元,加上利息和滯納金共拖欠銀行23535.63元。
2008年1月,沈某在深圳發展銀行成都分行申領信用卡。截止2009年2月27日,累計透支5559.02元,加上利息和滯納金共拖欠銀行6777.04元。
2008年2月至5月,沈某在中信銀行辦理了2張信用卡。截止2008年12月24日,沈某累計透支8909.02元、8420.30元,加上銀行利息和滯納金共拖欠銀行11398.12元和10167.63元。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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