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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涉抄本科生論文續:廣東商學院稱將調查

 

CCTV.com  2009年05月05日 10: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重慶晚報》  

  本報連續關注的“副教授涉嫌抄襲重慶本科生論文”事件有最新進展。廣東商學院校辦秘書科一位老師稱,學校收到材料後將立即調查此事。

  這位老師稱,上週四魏巍已向學校反映此事,學校讓其將相關材料寄到學校,由學校學術委員會進行判定。據悉,魏巍已于上週五將相關材料寄出。

  學校處理結果是否將對社會公佈?對此問題,這位老師沒有正面回答,只表示學校將通過校宣傳部發佈信息。不過,當記者要宣傳部電話時,對方表示目前宣傳部可能對此事不很了解,而校辦是最了解的。“調查有結果後,可能會委託宣傳部來發佈信息。”(記者 何英)

  僅憑雷同文字難以認定抄襲

  版權和法律等專業人士談“抄襲門”

  日前,本報將廣東商學院副教授廖麗霞和重慶本科畢業生魏巍的兩篇“嫌疑論文”發在網上供讀者進行對比,由於雷同文字過多,八成網友認定廖麗霞的論文屬抄襲。昨日,記者就此採訪了我市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專業人士,他們認為,僅憑雷同文字還難以認定論文抄襲。

  本科生畢業論文受保護

  網上爭論中,有人提出魏巍的畢業論文只能算是一次校內作業,公開發表的時間也在廖副教授之後,難以受到版權保護。但昨日市新聞出版局版權管理處工作人員稱,“不管魏巍的畢業論文是否公開發表,他的著作權都是受保護的。”對於廖副教授是否存在抄襲行為,該工作人員認為這需要專業人士或法院進一步認定。因為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兩個作品相同的文字佔多大比例就認定為抄襲。

  學生要贏官司比較難

  “侵權認定不是網友們想象的那樣簡單”,市律師協會知識産權業務委員會主任龍雲輝律師從法律訴訟的角度分析,魏巍要贏這場侵權官司的難度較大。他説,我國法律對著作權的侵權判定是較複雜的,僅憑文字內容相近或相同,通常難以認定侵權。因為知識産權法保護的不是這些文字,而是一種獨創性。只要廖的論文是獨立完成的,有它的獨創性在裏面,也要受法律保護。

  龍律師説,魏巍要指稱副教授抄襲,僅提供自己畢業論文的檔案是不夠的。他認為,除非魏巍有證據證明副教授在論文發表前接觸和閱讀了自己的畢業論文,這樣在打官司時勝機才會大一些。

  專家難以認定為抄襲

  重慶市知識産權研究會副秘書長、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譚啟平昨日仔細對照了兩篇論文,仍難以得出抄襲、剽竊結論。他説,魏巍的論文有13000字,廖麗霞的論文只有5000多字,在字數上沒有可比性,簡單地説二者相似部分達六、七成是不科學的。

  更重要的是二者比對的時間標準不一樣,一個是創作時間、一個是發表時間,不能因魏巍的論文創作時間比廖麗霞的發表時間早兩年,就得出後者一定是抄襲的結論。譚啟平説,“就目前材料而言,認定為抄襲還較困難”。 (記者 湯寒鋒)

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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