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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主不怕罰款怕停産 20官員因鉬被拉下水

 

CCTV.com  2009年05月04日 10: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浙江頻道  

    2009年4月24日,浙江青田縣黃垟鄉原黨委書記徐某某,被松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曾引起轟動的青田系列“涉礦”賄賂案,終於畫上了句號。

    在這起案件中,涉案人員共計20人之多,最終16名官員,被判處了1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兩年內栽了20名官員

    青田縣黃垟鄉,因豐富的鉬礦資源而聞名。

    近年來,鉬礦精價格由每噸兩萬元左右,一直飆升到二三十萬元,仍供不應求。

    由於國家各級部門對採礦業安全問題高度重視,一些礦主無疑覺得腦袋上多了道“緊箍咒”。

    2007年,有群眾舉報,麗水安監部門個別領導收受礦山企業主賄賂。

    或許連麗水市檢察院也沒想到,這條線索最後拖了20個領導下水。麗水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戴某、辦公室原主任李某、礦山安全監察處原處長伍某均牽扯其中。

    2008年,包括省安監局礦山安全監察處原處長葉某、原副處長陸某以及青田縣安監局原局長葉某某、原紀檢組長饒某、青田縣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盧某、青田縣黃垟鄉原鄉長佔某、青田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原大隊長金某某等官員相繼被捕。

    去年10月,辦案人員在青田縣黃垟鄉原黨委書記徐某家中,將躲在6樓空調外機上的徐某抓獲。  

  炸藥審批一路綠燈

    在礦主看來,沒了炸藥,企業就得馬上停工,因此,手握炸藥審批權的官員是礦主眼裏的關鍵人物。

    治安大隊原大隊長金某某,當時被稱為“金大”,因手中握有審批爆炸物的權力,成了青田礦主爭相進行利益“轟炸”的對象。

    從2004年11月份開始,“金大”先後收受礦主們共計4萬元人民幣、2000美元、2000歐元以及價值1萬元的購物卡。

    相比“金大”,治安大隊民爆專管員毛某某,因為“業餘愛好”豐富,吃喝玩樂均由礦主買單。

    檢察機關統計,經金某某和毛某某兩人之手審批給礦主的炸藥,就達到了上千箱。2007年,甚至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兩人便一次性批給礦主400箱炸藥。

  歐元+購物卡擺平命案

    下礦工作屬高危行業,因此主管安全生産的各級安監部門,也是礦主的公關重點。

    2004年,青田縣鑫鴻鉬業有限公司在被有關部門責令停産期間,仍擅自盜採,結果發生事故,導致兩人死亡。

    2005年5月,該公司總經理送給麗水市安監局副局長戴某、黨組成員李某某各兩萬元。不到一個月,“鑫鴻”便恢復生産。

    結果6個月後,鑫鴻公司又發生了3人死亡4人受重傷的安全事故。這次,省政府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可惜的是,調查組負責人、時任浙江省安監局礦山處副處長的陸某被5000歐元和20張購物卡“擺平”了。

    一名礦主坦言,鉬礦企業一天的採礦利潤,可達200多萬元,不怕罰款,就怕停業整頓,“防患于未然”最好的方法,就是結交管理部門的當權派。

    檢察機關介紹,行賄者注重日常“感情投資”,歸根結底還是希望受賄的官員利用職務之便,在日後遇到問題時提供便利。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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