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4月30日電(記者袁爽 通訊員甌檢宣)在浙江溫州市甌海區發生的“4.27”民房火災事故中,兩名3歲男童喪生。記者今天從溫州市甌海區檢察院了解到,該院已提前介入事故責任調查。據悉,租賃該民房的加工場的兩名老闆及房東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據了解,4月27日下午,溫州市甌海區梧田街道一民房發生大火。隨後在近40名消防官兵的撲救下,大火被撲滅。
起火建築結構為四層的磚混結構(屋頂為磚瓦木結構人字梁)的“通天房”。“通天房”是當地對單間式住宅的一種叫法,也叫“落地房”,即從一層往上均屬於一戶人家,整座(間)樓房上下只有一張樓梯,“通天房”是火災隱患較大的房屋。“4.27”民房火災事故發生後,當地政府已迅速對存在類似安全隱患的場所進行全面檢查整改。
據檢察機關介紹,該房東鄭某于去年6月出租給湖北陽新人成煥槐和浙江麗水人夏良甫,用於服裝加工場。一樓為車間、廚房,老闆自住;二樓縫紉車間,有二十五台縫紉機;三樓、四樓供員工住宿,共住18人,屬政府明令禁止的“三合一”加工場。並且該工場屬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無證加工場。兩名死亡的男童,其中一名男童為加工場老闆成某外甥,另一名男童為加工場老闆夏某的兒子。
據悉,火災事故的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完)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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