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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強化馳名商標保護 防片面追逐“馳名”

 

CCTV.com  2009年04月30日 09: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4月26日電(記者 楊維漢)為了進一步總結審判經驗,完善人民法院對馳名商標的司法保護制度,增強司法保護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積極服務國家經濟發展大局。最高人民法院26日對外發佈了《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 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該司法解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庭負責人表示,司法解釋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根據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的規定及其精神,從國情和實際出發,“既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馳名商標依法給予強化保護,又防止經營者不正當地將馳名商標認定當作單純追逐榮譽稱號等的消極現象,針對司法實踐中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依法進行了規範”。

    據了解,這個司法解釋共14條,主要涉及馳名商標的概念、適用範圍、認定因素、舉證責任、保護要求五個方面的內容。對於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中,進一步明確標準,嚴格適用條件和範圍,統一司法尺度,加強對馳名商標的司法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

    “自2001年起,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和保護已走過7年多的歷程。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司法實踐的深入,馳名商標的司法保護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庭負責人説,同時,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也逐漸顯現,特別是由於各种經濟因素、社會環境和思想觀念的影響,“神化”和“異化”馳名商標的現象時有發生,“一些當事人試圖通過司法認定馳名商標達到其不適當的商業目的,使馳名商標司法保護非正常承載了其他的意義”。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司法保護中的一些問題,當事人、社會公眾還有一些審判人員也存在一些模糊甚至錯誤的認識。如對馳名商標法律制度設立的目的認識不清、馳名商標司法認定的範圍模糊、馳名商標司法認定和保護範圍的標準和尺度不統一等等。如何依法加強保護符合法定條件的馳名商標,同時防止不正當地將馳名商標認定當作單純追逐榮譽稱號等消極現象的發生,已成為當前司法認定馳名商標面對的複雜形勢和迫切任務。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非常重視馳名商標的司法保護,分別在一些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中,對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問題作出了一些規定,並逐步建立了馳名商標個案認定、因需認定、事實認定等基本制度。通過採取一系列司法政策,明確了認定的條件、適用範圍、認定標準等,不斷加強對下級法院司法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的指導和監督,如建立了馳名商標生傚法律文書的備案制度等。去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這個司法解釋,並於2008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受到廣泛關注,收到很多修改意見和建議。同時該司法解釋的起草也多次徵求了立法機關、有關行政主管機關和專家學者的意見,醞釀而成。

    關於馳名商標的司法解釋的公佈實施,是最高人民法院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一個具體舉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在全國法院開展知識産權審判“優化自主創新司法環境”年度主題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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