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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簽字致孕婦死亡案續:鑒定聽證舉行

 

CCTV.com  2009年04月30日 04:5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 “男子拒簽字致孕婦死亡”追蹤

  本報訊 (記者劉澤寧)備受關注的“肖志軍拒簽字致孕婦死亡案”有了新進展。前日,北京中天司法鑒定中心,為此案舉行了“朝陽醫院是否存在醫療過錯的司法鑒定聽證會”,死者李麗雲的父母和他們的代理律師,朝陽醫院代表及此案主審法官到場。

  代理律師王良斌説,中天司法鑒定中心5名專家就接診時間、插管時間、李麗雲心臟驟停時間、輸液量、X光等10多項醫療專業問題詢問了醫院代表。以此分析,李麗雲的死亡,醫院是否存在過錯。

  王良斌説,去年12月死者家屬提出醫療過錯鑒定的要求。死者父母認為,醫院存在醫療過錯,致患者病情惡化並最終死亡。此外,醫院沒有如實告知家屬。

  朝陽醫院代表稱,院方在診療過程中無醫療過錯,而且履行了告知義務。

  另據了解,去年3月11日,該案曾做了法醫學鑒定,鑒定結論證明李麗雲最終出現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

  按照規定,北京中天司法鑒定中心將在一個月後給出鑒定結果。

  ■ 案件回放

  2007年11月21日下午,已懷孕9個月的李麗雲因呼吸困難被“丈夫”肖志軍送到朝陽醫院京西分院治療。醫院建議做剖宮産手術,肖志軍拒絕簽字。當晚,因未得到家屬簽字無法進行手術,李麗雲和腹中的孩子雙雙身亡。

  其後,李麗雲父母將朝陽醫院和肖志軍一併訴至法院,索賠121.8萬餘元。後因找不到肖志軍的下落,李旭光夫婦又撤銷了對肖志軍的起訴,朝陽醫院成為該案的惟一被告。該案于去年2月正式在北京朝陽法院立案。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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