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一死一傷;被控故意殺人罪
本報訊 (記者朱燕)“我跟被害人無冤無仇,當時喝了酒,都不知道怎麼刺的人。”昨日,河南農民沈正國在二中院法庭上為自己辯解。
法庭上,公訴機關指控,沈正國曾在本市朝陽區一木門廠務工,2008年10月27日他找廠負責人討要工資,發生口角。12時許,沈正國酒後攜刀再次索要工錢未果。在回來的路上,沈持刀將同事王某刺死後,又將上前勸阻的付某刺傷。
公訴機關認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沈正國刑事責任。
法庭上,沈正國稱,自己沒有故意殺人動機,只是酒喝多了。案發前,自己多次找廠領導索要所欠的工錢,廠裏一直推託。一生氣,自己就喝了不少酒。案發時,拿刀只是想嚇唬嚇唬廠長,真不知怎麼就刺人了。
面對受害者鉅額附帶民事賠償請求,沈正國表示願意賠償,但自己及家庭又沒有能力。
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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