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州市圍繞建設全省"首善之區"的目標,堅持監管與繁榮並舉的方針,以凈化文化市場環境為工作主線,以保護知識産權為工作平臺,以"掃黃打非"工作為統領,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創新,在拓展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機制上取得顯著成績,實現了"掃黃打非"工作的10項創新。這10項創新,基本都是機制層面的,對推動工作尤其是在健全機制、用高科技手段應對目前"掃黃打非"工作難點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值得各地借鑒。
1、構建聯合執法機制。從2005年開始,廣州市成立了由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文化、公安、工商、城管、知識産權等部門組成的"掃黃打非"聯合行動組,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形成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的"齊抓共管"格局。聯合行動組不定期召開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採取錯開正常上班時間、錯開正常執法時段、錯開公休時間的"三錯開"的方式開展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在行動中,部門之間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現場處置到位。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由文化執法機構和工商部門予以行政查處;涉嫌刑事犯罪的,現場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這樣做,一方面有效地解決了文化執法部門一家不能解決的市場監管難題,提高了行政執法效能;另一方面為觸及刑法的案件及時獲取信息、保留證據,增強了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的時效性。各區、縣(市)積極借鑒市裏經驗,結合各自實際,紛紛成立聯合行動執法組。在深化聯合執法的基礎上,廣州市逐步建立起聯合查辦案件工作制度。對已觸及刑法的案件,從現場查處開始,文化執法部門就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密切聯絡,在辦案過程中堅持"三個定期",即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定期工作聯絡、定期召開聯合會議。聯合辦案發揮了職能部門作用,節省了時間和成本,使案件的查處更為高效有序。
2、建立兩級聯動機制。廣州市從服從服務全市"掃黃打非"工作全局出發,著力構建市、區兩級上下聯動工作機制,形成全市"上下一盤棋"格局。廣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指導全市的"掃黃打非"工作,總體把控全市大型文化市場;各區、縣(市)認真落實屬地管理原則,推進"掃黃打非"工作落實到基層,在加強文化市場監管的同時促進全市文化市場繁榮。一是建立定期例會制度。每月由市"掃黃打非"辦&&,召開各區、縣(市)"掃黃打非"辦主任和執法隊隊長工作例會,交流工作經驗,部署工作任務,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二是建立上下聯動執法制度等。由市&&,聯合區、縣(市)文化執法部門,在開展打擊黑網吧、非法報刊批銷點、非法音像製品倉儲窩點和整治電腦電器城銷售非法音像製品等專項行動中,各司其職、共同行動,提高了執法的效果。三是發揮區、縣(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機制的作用,把"掃黃打非"工作與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治安突出問題等專項行動結合起來,積極推進"掃黃打非"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加強網吧管理,徹查出租屋窩點,深挖非法出版活動製作、儲運場所,凈化了文化市場環境。
3、成立全國第一支網絡反盜版專業隊伍。2005年,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在成立時,就把建立網絡執法隊伍列入"三定"方案並予以明確。結合網絡文化市場執法的特點和趨勢,廣州市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局精選了一批熟悉互聯網傳播技術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人員,率先在全國建立了文化執法系統的第一支網絡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網絡反侵權盜版小組。小組成立以來,不斷健全完善,初步形成了一套市區縣一體、網上網下銜接、多部門協調聯動,實時監控、快速查處的網絡"掃黃打非"工作機制,在網絡反侵權盜版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3年來,共巡查網站5100家次,調查網絡侵權盜版案件145宗,行政立案110宗,移送刑事案件4宗。
4、建立物證管理中心。實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後,對物證的採集要求越來越高,對物證管理服務的依賴性也越來越強。為適應這種要求,廣州市著力加強物證管理這一綜合行政執法的基礎性工作,借鑒香港特區政府經驗,在原有銷毀場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建成廣州市"掃黃打非"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物證管理中心。該中心按照公安部門提供的刑事辦案標準,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物證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加強管理;規範設立了物證分類、清點、抽樣、登記、建立檔案等一系列物證管理流程,每個流程又進行了細分,使物證工作流程既簡單明了,又高效規範。中心自2007年開始運作以來,發揮了重要作用,不但為一般的行政執法案件提供物證管理的相關服務,更重要的是為行政案件向刑事案件移送提供了強有力的物證支持,從而有效地降低了案件移交不全、辦理中斷、當事人逃避處罰等情況的發生。截至2009年1月,物證管理中心清點登記光盤物證1324萬多張,書報刊物證129萬多冊(份),為廣州市"掃黃打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和辦理刑事案件提供了212份物證資料,直接參與全國、全省多宗大案要案的物證清點、分類和登記工作。
5、深化部門合作。2007年3月27日,廣州市查處了"成功商貿網"銷售盜版視頻光盤案,現場查獲當事人林某經營盜版刻錄(複製)光盤5497張,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10日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該案的查處,開創了廣東地區利用刑事手段打擊網絡侵權案件的先河,同時為同類案件的判決提供了參考依據。部門之間的深度合作是案件成功告破的關鍵。辦案過程中,行政和司法部門高效銜接,緊密配合,橫向互動,形成強大合力。發現線索後,廣東省、廣州市"掃黃打非"部門加強指導協調,市文化執法部門主動配合市公安部門,切實抓好調查取證工作。在案發現場,全力協助公安部門進行證據固定、分類與鑒定。預審階段,配合公安預審人員,前往北京、太原、雲南、重慶、深圳等地調查取證,進一步完善證據。起訴、審理階段,檢察部門認真聽取行政執法部門意見,力陳當前"掃黃打非"鬥爭形勢以及打擊網絡侵權盜版行為的重要性,讓法院充分掌握案情。這種深化合作,對整個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判決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建立聯合辦案機制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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