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吸毒20多年最終以販養吸被捕 妻子“怕受牽連”轉運毒品被控有罪
“攜手”涉毒 夫妻同堂受審
本報訊 (記者郭玉紅 實習生 陳國麗) “我吸毒20多年了,從沒有給別人賣過毒品”。4月16日,因涉嫌犯販賣毒品罪的牛某在蘭州中院受審時,始終語焉不詳,最終全盤翻供。
與牛某並肩站在被告席前的是被控涉嫌共同販賣並轉移藏匿毒品的其妻馬某。該案將定期宣判。
現年48歲的窯街男子牛某,自1986年起就開始吸毒,如今已有20多年的吸毒史。平日,他和妻子馬某靠在義務商貿城做小本生意維持家用,供養12歲的孩子讀書。其間,牛某也曾多次戒毒,但始終未能奏效,反而開始以販養吸。2008年8月27日至8月30日,牛某和妻子在家中將事先從臨夏購得的海洛因及毒品添加劑摻合加工後,先後3次向兩名相識的毒友販賣總計22.9克。8月31日下午,警方根據線索,在義務商貿城門口將牛某抓獲。馬某得知丈夫落網後,急忙將放在家中的74.1克海洛因和338克毒品添加劑轉移到自家樓下的自行車棚內,隨後也被緝捕歸案。
當天庭審時,牛某起先言辭含糊、反復念叨自己抽了這麼多年的“包包”,實在難以戒斷,但從沒有給別人賣過。面對牛某的突然翻供,公訴機關出示了大量證據,並讓其辨認,牛某這才吞吞吐吐地予以承認。被取保候審的馬某受審時言辭不多,她辯稱只知賣毒品是犯罪,不清楚將毒品換個地方放也違法。之所以將裝有毒品的咖啡色布袋藏匿到自行車棚內,完全是因擔心自己和孩子受到牽連,隨後便沉默不語。馬某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陳詞:牛某身為一家之主卻常年吸毒,令妻兒身心備受煎熬,公訴機關指控其共同摻雜毒品予以販賣的部分證據不實,並懇請法庭綜合考量案情、審慎採信證據後對馬某從輕量刑。
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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