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機為泄憤開車撞死人 南京發生駭人慘案
新華網南京4月14日電(記者蔡玉高)記者14日從南京市政府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獲悉,13日晚因泄私憤故意撞死路人的公交司機王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13日21時左右,南京中北巴士公司114路公交司機王某偷偷駕駛單位的公交車,在行至南京花木公司車站時,故意猛打方向盤,撞死了騎著助力車與其平行行駛的一名男子,另有一名年輕女子也被其撞傷。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局長司軍介紹,經現場初步調查,這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嚴重的刑事案件。目前,肇事公交司機王某被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刑事拘留。
司軍説,經公安部門的調查,王某是因為對單位不滿而故意撞人,事後,王某也一再向警方表示“對自己一時的衝動行為非常後悔”。
南京中北巴士公司總經理王輝介紹,王某于1999年進入公交司機隊伍,平時性格比較孤僻,不太喜歡講話。2008年7月10日,他與另外一位駕駛員楊某發生糾紛,將其打傷。後當地派出所進行調解處理,但王某拒絕在調解書上簽字。事發後一直到年底,公司未讓他上班,將其作為病假處理。今年1月,王某要求上班,但車隊考慮他的情緒沒有穩定,以代班的名義給其發工資,但未讓他開車。今年4月10日,派出所再次要求進行調解處理,王某依然拒絕調解。事發當日,王某到公司無理取鬧,後派出所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19時30分,未經公司批准,王某偷偷從單位開出了一輛公交車,後故意將路人撞死。
司軍表示,按照《刑法》有關規定,王某將被處以重罪。
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長鄭永亮表示,事件發生後,他們迅速召集主管部門,一方面要求做好死者和傷者家屬的安撫工作,一方面要求中北公司及時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同時要求系統內要以此次事件為教訓,開展自查自糾活動。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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