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鋼)去年5月13日淩晨,在廣州市越秀區下塘西路的一民宅內,發生一起3歹徒入室搶劫的惡性案件,在殺死男主人後,還將數十萬元的財物席捲一空。昨天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中的3名犯罪分子做出了一審判決,其中一人被判處死緩,兩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4月,同案人熊桂華(另案處理)與黃建華密謀要搞點錢,黃建華提出他認識的被害人高知青是從事外幣兌換業務的,經常帶有大量現金,可以對高下手。
據被害人高知青的家屬們反映,三名被告人之一的黃建華其實與高知青熟識,而且關係不錯,經常在一起吃喝。“高知青平時比較愛交朋友,可是沒有想到,卻因此而被搶劫。”高知青的嫂子葉女士説。
家屬們卻對這一判決表示不滿,認為是輕判了。
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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