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由於拖欠鉅額債務無力歸還,男子駱某採用辦理兩張信用卡高額透支的方式,拆了東墻補西墻來償還債務,結果債務的雪球越滾越大,竟欠下銀行40多萬元的債務。昨天,虎丘區人民法院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駱某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
2007年4月16日,駱某在拖欠他人鉅額債務無力歸還的情況下,向民生銀行信用卡營銷中心申請辦理白金信用卡。在向銀行提交證明其資産狀況的房屋買賣置換合同等文件後,銀行向駱某核發了一張白金信用卡。兩天后,駱某又再次提供虛假收入等證明材料向招商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在隨後的幾個月中分別通過刷卡消費、ATM機取現及向他人支付費用後在特約商戶處刷卡套取現金等方式,使用民生銀行的白金信用卡透支29.9萬元,使用招商銀行的信用卡透支15萬餘元。駱某將這些錢一部分用於歸還債務和日常消費使用,另一部分用以償還先期的透支。
但是,隨著雪球越滾越大,駱某漸漸無力償還。銀行多次催收,駱某仍不歸還透支的款項,並化名潛逃至外地躲避債務。直至2008年11月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持信用卡惡意透支等手段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張留兵 彭昊)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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