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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位傳銷席捲300多人血汗錢 公安部緝逃(圖)

 

CCTV.com  2009年04月07日 10: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重慶晚報  

        一些抱著投資想法的市民被墓位傳銷卷走血汗錢。

    不管你只有二三十歲,還是六七十歲,只要加入這個團隊,就成為員工;只要購買30個墓位、介紹5至8人入夥,就升為主管,主管上面還有經理、副處長、處長、總經理。

    連日來,記者通過多方調查,打探到這個墓位傳銷及背後的紅豆杉謎局,證實“傳銷老大”楊水福已成為公安部B級通緝犯。

  三百多人誤入銷售團隊

    近日,本報(重慶晚報)接到一個涉嫌墓位傳銷的投訴,記者隨後展開調查。

    今年62歲的王婆婆是被同學介紹後,進入(重慶晚報)歌樂山大道塔陵銷售團隊的。她加入後,介紹了7人加盟,自己介紹的員工又發展下線,團隊很快超過50人。在短短的兩個月時間內,她就被提拔為主管。

    今年74歲的熊婆婆也是主管級人物,她是2006年2月15日經人介紹進入,買了20多個格位(就是塔式陵園上面的墓位),又介紹朋友買了20多個格位,至少介紹了8人加盟。

    據悉,這個銷售團隊最多的時候有300多人,呈金字塔結構,最下面的是普通員工,往上依次是主管、經理、副處長、處長、總經理。總經理楊水福,就是塔尖上唯一的人。

    王婆婆介紹,她當員工時,基本工資是200元;當主管時,基本工資為500元。自己小團隊下面的員工每買一個3600元單價的格位,自己有40至120元不等的提成。她做了1年多,有兩三個月的工資超過1500元。

    熊婆婆稱,團隊成員多為六七十歲,女性老年朋友佔大部分。這些人大多是自己悄悄幹,家人、老伴都不知道,是拿養老錢去買的。加盟時她心想:人和公司跑了,墓位跑不了,而且購買一年補貼本金的10%,兩年補貼本金的20%,滿兩年就回購。以2006年2月買的3300元/個為例,兩年後回購時能拿到3960元,比存銀行划算多了。

    2007年8月,楊水福卷款潛逃,有人宣稱卷款金額上千萬元。記者在警方的指點下,在公安部網站上查到,楊水福是公安部B級通緝犯。通緝令顯示,楊水福是台灣台北市人,同時擁有台灣和大陸身份證明,大陸戶籍地是甘肅。通緝日期是2008年1月16日。簡要案情是:沙區公安分局在偵辦一起非法經營案時,查明楊在2007年8月,利用假合同對外預售塔陵,詐騙280萬餘元後逃跑。

  律師説法

    本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冠中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濟華稱,銷售團隊依照購買格位的數量多少,來確定購買者在公司的“工資”和“級別”,引誘投資者進行投資和發展下線,具有變相傳銷的特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對於從事傳銷或者變相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楊水福通緝令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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