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靈(化名)用假身份證開戶存私房錢13萬餘元,不巧又忘記密碼,銀行拒絕“還款”。為了確認賬戶內的錢是自己的,張靈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禮士路支行告到法院。記者昨天獲悉,西城法院一審判決確認錢的主人是張靈。
張靈訴稱,有了存私房錢的想法後,2000年9月,她來到工商銀行南禮士路支行,用花錢辦來的假身份證以李方(化名)的名義在銀行開戶。同時,她讓朋友幫她填寫了存款單,存入50元錢。張靈稱,隨後她陸續往賬戶中存入幾筆錢,至2008年4月,存款達13萬餘元。
2008年4月,張靈取款時遺忘密碼。銀行核實張靈開戶時持有的假身份證後,發現信息不存在,拒絕她取款。銀行告知她,只有通過法律程序確認後,銀行才同意其取款。為了討回私房錢,張靈將銀行起訴到法院,訴求確認她是這筆錢的主人。
庭審中,張靈拿出假身份證和陪同她開戶的朋友證言,並稱用假名存款限制了自己的權利,後悔不已。
工行南禮士路支行辯稱,銀行核查到李方確實在該行開戶,開戶時的存款單仍在銀行存檔。銀行根據當時的規定,對存款人的身份證進行了形式審查。目前,銀行無法判斷賬戶為張靈所有。
法官經查詢,確實沒有“假身份”李方的相關信息。對筆跡進行司法鑒定,確認儲蓄存款憑條上填寫的字跡是張靈朋友書寫。綜合這些證據,可認定13萬餘元錢的主人是張靈。考慮到用假身份證開戶的過錯,訴訟費和鑒定費用由張靈承擔。
庭後追訪工行:用假身份證已不能開戶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工商銀行客服熱線,工作人員説目前用假身份證無法開戶。儲戶在開戶時,工作人員會通過身份證全國聯網核查系統,查詢身份證信息,查詢不到就可拒絕辦理業務。
記者在中國工商銀行的網站上看到:2007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建成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全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加入到了這個系統。銀行機構在辦理銀行賬戶業務時,可通過該系統核查相關個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照片和簽發機關等信息,驗證客戶出示的身份證件的真實性。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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