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的程朝俊假冒房主賣房,後又冒充“國情局局長”和“國情內參”總編輯,以幫助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為名騙財。記者上午獲悉,程朝俊日前被(北京)海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
據悉,2008年4月6日,程朝俊在海淀區釣魚臺國賓館大廳內,冒充子虛烏有的“國情局”局長和國情內參總編輯,以能夠幫助被害人王女士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為由,騙取王女士2.4萬元。
2008年5月22日,武漢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在辦理武漢民政職業學院、九州大學違規招生案中,在武漢市江漢區雲林街華容賓館內將程朝俊抓獲。經查,程朝俊還曾于2007年7月,在其承租的本市榮豐嘉園一房間內,冒充該房房主,以將房屋出售為由,騙取被害人饒先生購房款14萬元。
責編:王鑫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