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先生駕駛的凱迪拉克車在江西昌樟高速公路與一輛大貨車發生追尾事故。然而,車上的6個安全氣囊一個都沒有彈出。事故導致車主鼻梁受傷,花去醫療費用989.89元。
袁先生説,他是在看了劉翔代言的廣告後,于2008年4月24日在江西“綠地名凱”花費39萬元購買此輛轎車的。事發後,他曾找到“綠地名凱”交涉,銷售人員解釋稱,是車子沒有撞到氣囊的點上,車主可請求權威機構對車子的質量進行檢測。車主又找到汽車生産商上海通用公司,他們給出的答覆也是先進行檢測。袁先生對於雙方的説法相當不滿。
凱迪拉克轎車遭遇車禍,豈料車上配備的6個安全氣囊齊“罷工”,導致車主鼻梁受傷。在屢次與廠家和經銷商協商無果後,車主袁先生以被告提供的産品質量不合格為由,對廠家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和銷售商江西綠地名凱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提起訴訟,並委託著名的公益訴訟人士、被譽為“中國小螞蟻”的唐偉以及江西法報律師事務所律師肖文軍全權代理此案。
車主認為,除了廠家和經銷商外,作為産品代言人的劉翔也應該承擔責任,必要時,他會追加劉翔為被告。有關法學專家指出,名人、明星代言産品廣告,應成為獨立的責任主體。
法院:
已正式受理起訴
3月20日,袁先生委託中國著名的公益訴訟人士唐偉和江西法報律師事務所律師肖文軍代理此案的訴訟事宜。當天,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紅谷灘法庭正式受理了此案。
在這份民事起訴狀上,車主提出了3項請求,依法判決被告退回原告的全部購車款39萬元,賠償原告的車輛購置稅33333元,收回問題凱迪拉克轎車或更換一輛具有合格安全氣囊的新車;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的醫療費用989.89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另外,請求法院判決被告依法召回本批次相同類型安全氣囊不合格的汽車。
袁先生表示,必要時,他會追加産品的代言人劉翔為被告。袁先生的理由是,在挑選車輛過程中,劉翔代言的凱迪拉克廣告給了他很大的影響,否則他也不會很快就決定購買凱迪拉克。
責編: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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