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不但沒有及時報警,而是將傷者送往醫院途中拋棄,自已駕車逃逸,致傷者最終因沒有及時得到治療而死亡。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徐道福被山東省莒南縣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2月2日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徐道福駕駛魯Q-MT798號出租麵包車沿著山東省莒南縣城嵋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莒南縣春園食品公司門東側時,因雨天天黑路滑,將順行的行人王某(女,55歲)撞倒在地。肇事後,犯罪嫌疑人徐道福沒有報警,而是將傷者抱至自己的出租車上,送往醫院途中經過莒南縣城民主路東段時,徐道福將尚未死亡的王某拋棄至此處的一土堆處,駕車逃逸,後王某因沒有得到及時救助而死亡。2月6日,在外躲藏多日的犯罪嫌疑人徐道福島經親友勸説後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交通肇事後本應馬上報案,積極處理,但本案犯罪嫌疑人徐道福卻採取以上行為,不但失去了獲取保險公司賠付的機會,更要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在獄中,犯罪嫌疑人徐道福後悔不迭。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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