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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隨州殺8人疑犯熊振林三寫悔過書欲保命[圖]

 

CCTV.com  2009年02月09日 07:5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荊楚網  

熊振林的廢品收購站大門緊鎖

  熊振林被稱作殺人惡魔,實不為過。他在15個小時內連殺8人,其中有長期為他打工的雇工、有聾啞人,也有上門來賣廢品的村婦,還有他多年的情人,甚至有2歲的嬰兒。殺害他們的原因,有的是為了練膽,有的是為了報復,有的是因為“拈不上筷子”的小矛盾。據警方偵查和熊振林本人的交待,熊振林每殺一個人,都要認真確認對方是否死亡,一有懷疑就再用漁叉刺胸、用斧頭砸頭,即使對2歲的嬰兒也不例外。

  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熊振林對自己的性命卻看得非常寶貴,落網後苦尋求生的可能。

  悔過書中自稱“聰明善良”

  指望“國慶大赦”保命

  在看守所中,他寫了一封給律師和記者的《申請書》。1月29日,他又接連寫了兩封《悔過書》。《申請書》寫道:1、事發時被告喝了過量的酒,有刑警的筆錄和照片為準;2、被告半年來精神憂鬱,晚上老睡不著覺,建議進行鑒定。3、被告認罪態度良好。4、被告願盡最大力量賠償。5、被告認為今年為建國六十週年,黨和政府會不會大赦?請求給一次生的機會,感激不盡!

  熊振林在《悔過書》中寫道:我其實是一個本性並不壞的人,只是因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擊、生意失敗,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壞事,給別人的家庭帶來了傷害,我深表後悔和自責!深表歉意並願意積極賠償!

  我這個人聰明、善良,頭腦靈活,吃苦耐勞,而且年輕力壯,懇求黨和政府給我一個生的機會。我會加倍努力,回報社會,多做一些對國家和社會有益的事。

  逝者已去,我深表自責和歉意!黨和政府如果能給我一個生的機會,讓我在勞動中自責,在汗水中靈魂受到鞭打,心靈得到洗禮,獲得重生,我感恩不盡!

  提出鑒定精神病

  希望被判死緩

  武漢律師劉貽蓀接受委託成為熊振林的辯護律師後,于2月2日下午在隨州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熊振林。

  劉貽蓀説,熊振林當時戴著手鐐、腳鐐,會談進行了半個多小時。熊振林看起來精神狀態還不錯,語速較快。

  劉律師:收到起訴書嗎?對指控事實有無看法?

  熊振林:收到已看過了。事實屬實。

  劉律師:你有什麼要求?

  熊振林:我想被判死緩,想活命。

  劉律師:如果你一時衝動,僅傷害個把人,可能得到諒解,為何一口氣殺了八個人?

  熊振林沉默

  劉律師:人的生命寶貴,同在藍天下呼吸,同在地球上行走,你珍愛自己的生命,為什麼就不能珍愛他人的生命呢?

  熊振林:我還年輕。我要為國家作貢獻,我會開拖拉機。如果不能,我願意捐獻遺體。

  劉律師:你還有什麼看法?

  熊振林:這之前半年,我精神憂鬱,睡不好,可能有精神問題,希望進行鑒定。

  劉律師:定罪量刑是法院依法辦的。我會依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熊振林:好。

  劉律師:還有事實或什麼事要講?

  熊振林:沒有了。你出庭嗎?

  劉律師:今天就談到這裡,我會參加庭審的。

  律師看法

  “大赦”屬異想天開

  劉律師介紹,熊振林指望獲“大赦”,這有點異想天開。

  他解釋,大赦是指國家對某一時期內犯有一定罪行的不特定犯罪人免於追訴和免除刑罰執行的制度。特赦則指國家對較為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執行全部或者部分刑罰的制度。我國法律中只有特赦制度而沒有大赦。新中國已實施的幾次特赦的對象均為解放戰爭時期的國民黨軍隊戰犯等特殊人物。(楚天都市報)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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