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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手機爆炸命案“元兇”找到 真相疑點重重

 

CCTV.com  2009年02月06日 08:4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環球網  

  牛年正月初五晚7時30分,陽曆2009年1月30日,廣州越秀區東華南路19號一聲爆炸引來了各方的關注。從事發當天到昨日,整整6天,廣州全城媒體對事件進行了反復回放和輪番的報道。關注焦點從手機到電池,從炸藥到自製擊發裝置。

  不同的説法,不定的猜測,在沒有的權威説法時,這些説法異常碎弱,幾乎都只有一天壽命,在第二天或不久都一一被否認。真相究竟如何,目前仍有疑問。

  記者昨日(4日)從可靠渠道獲悉,警方經過調查目前已經確認,1月30日發生在越秀區東華南路電腦專賣店爆炸案中,造成店內一名男子被炸死的不是手機,而是其攜帶的自製擊發裝置意外走火,子彈射出後擊中其頸部動脈所致。由於死者涉嫌私藏彈藥,該案已成為一宗刑事案件。

  1月30日(大年初五)晚7時30分許,這家位於東華南路19號的電腦專賣店內突然發出一聲爆響,一名男子當場倒地身亡。由於現場有目擊者稱,該男子是被手機炸死,事件經由媒體報道後引發公眾強烈不安,市民紛紛追問該男子所持手機的品牌和型號,並對手機電池安全問題表示疑慮。就在輿論焦點集中到手機安全上之時,陸續有消息傳出,奪走男子性命的並非手機,而是另有他物。

  對此説法,記者昨日從可靠渠道獲得證實。據介紹,死亡男子是涉案電腦專賣店的員工。事發當晚,該男子與同事在店內整理物品,其裝在袋子裏的自製不銹鋼擊發裝置(作用類似槍)不慎落地,該裝置發射出的子彈,擊穿了他的頸部動脈,令其當場倒地身亡。警方還在現場發現了9發51式手槍子彈。

  據知情者介紹,死者名叫黃和平,今年45歲。另據介紹,擊發裝置是槍械的一個配件,可以用來發射子彈。

  死者為何要攜帶這種擊發裝置?他究竟是什麼身份?目前警方正在進行調查之中。相關人士分析指出,這起事件之所以被誤傳為手機爆炸,可能是由於擊發裝置是裝在袋子之中,目擊者未能發現,掉落摔碎的手機就被當成了元兇。

  據了解,死者即將接受屍檢,由於其涉嫌私藏彈藥,該案已經成為一起刑事案件。

  有知情者表示,待警方調查清楚後,就將向社會公開發佈案件有關消息。

  廣東治爆緝槍成績顯著

  死者為什麼要帶這種自製擊發裝置?他的擊發裝置從何而來?在警方公佈詳細案情前,這些都成為新的疑問。記者查閱資料發現,近年來,廣東省曾多次大力開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的專項行動。

  2006年6月至9月,公安部部署專項行動。廣東收繳槍支192767支(其中倣真槍支181129支)、管制刀具19.2萬餘把、炸藥28704.9公斤、雷管68793枚、導火索37815.3米。

  其中查處涉槍案件、收繳槍支彈藥的數量在全國名列第一,收繳管制刀具全國第二,在公安部組織開展的該專項行動考核評比工作中,廣東省的綜合成績位列全國第六名,得到公安部以及廣東省委、省政府領導的充分肯定。

  2007年,廣東省公安廳又根據公安部部署開展了專項行動。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當年6月25日,打掉涉槍團夥4個、收繳非法槍支4231支(其中倣真槍2538支)、子彈6497發。

  其中,警方打掉一個盤踞在海珠區瀝滘一帶的黑惡勢力團夥。該團夥將一間塑料模具廠變成製造槍支、彈藥的“地下”工廠,制售槍支。

  東華南爆炸案六日記

  初始各報皆稱手機爆炸

  發現東華南路爆炸案的原因十分偶然。1月30日晚8時10分左右,廣州不少媒體接到線索,稱廣東省人民醫院內有一傷者因手機爆炸治療無效死亡。10多分鐘後,有電視臺記者趕到省醫採訪此事,卻被告知,情況不詳,無法採訪。

  但該記者意外得知,當晚7時30分,越秀東華南路19號一商店同樣發生手機爆炸,一名店員死亡。隨後,全城媒體紛紛趕至東華南路採訪。

  當晚採訪中,各媒體基本確認兩點:首先確實有一具屍體躺在店內,屍體旁“還有一個四分五裂的直板手機”;其次是事發後隔壁一家便利店店員稱,事發店內有一名店員跑出門口呼叫保安,稱死者是自己的一名同事。

  次日各媒體報道基本一致:死者是一名20歲出頭的男性店員,爆炸物是放在死者衣兜內的一塊剛剛充電不久的手機電池。

  追蹤電池成為眾矢之的

  1月31日當天,媒體公佈手機爆炸後,各方對手機品牌的關注空前高漲。

  2月1日,有媒體報道,表示警方向該報證實“死者確因手機爆炸而死,警察正對手機及電池型號、爆炸的確切原因作進一步調查”。但警方未透露手機的品牌、具體型號以及該手機是否改裝過,是名牌手機還是山寨機。

  當天的追蹤報道中,各報均把手機電池的質量問題作為了核心報道點。由於手機電池爆炸並非個案,電池質量問題引起了各方關注。

  香港《大公報》甚至表示,爆炸事件在廣州除了掀起對“山寨手機”的聲討之外,更有市民要求政府部門加強電池市場的監管,禁止不安全的電池流通到坊間。該報還稱,事件還引起了廣東省質監部門的高度關注。

  除此之外,在當日的報道中,死者死亡原因更加明晰,是被割斷頸部動脈後流血身亡。

  突變自製火藥爆炸奪命

  2月1日,有渠道傳來消息,首度表示爆炸元兇並非手機電池而是他物。有消息人士透露,事發時死者上衣內還攜帶有其他物品,其中某件物品誘發了手機爆炸。

  對於這一説法及至手機爆炸的具體原因,警方當日仍未表態,表示案件仍在調查。同時,死者家屬已經前來廣州的消息傳出。

  與此同時,外地關注本案的媒體仍然繼續對手機電池保持高度關注並展開調查,而北京晚報走訪當地手機批發市場後表示,同一品牌的手機電池,價格差距竟然達到5倍,而對於“便宜得邪乎”的電池,消費者並不買賬。

  2月2日,“其他物品爆炸説”開始傳播。當日,有媒體接到消息,稱爆炸物確非手機而是死者“隨身攜帶的自製火藥發生爆炸,放在口袋裏的手機同時被炸成碎片,因此被許多目擊者誤認為是手機電池爆炸奪命”。

  同日,死者的幾名親屬現身廣州。這幾名親屬首先在越秀區白雲派出所確認身份,隨後前往殯儀館辨認屍體。

  終結元兇為自製擊發裝置

  2月4日,一條消息在網絡流傳:死者為該店店員,45歲,死因並非手機爆炸致死,“而是自製的不銹鋼擊發裝置落地走火,子彈射穿頸部動脈而死。另外,現場一黑色包內還遺有9發51式子彈。”本報記者昨日則從相關渠道獲悉,死者頸部傷口為“一不規則圓洞,比乒乓球稍微小一些”。

  而報道其衣內攜帶爆炸物的紙媒則稱,有知情人士透露,“死者在電腦店只工作了19天,且確定是自帶的易燃易爆物品發生爆炸”。

  該紙媒還表示,“據死者的父親透露,其兒子今年未滿20歲,是家中獨子,在外面打工時間不長,因此並非"多年沒有回老家"。對於昨日廣州某報報道的關於通知家屬死訊的電話號碼就是爆炸的手機號碼,死者父親既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

  6天后,從最初的統一報道手機爆炸,各媒體又開始集中轉向手機外物品爆炸,但對於個中細節,出入顯然頗大。

  最終疑問

  他是誰?為何帶“槍”?

  截至昨日,東華南路電腦專賣店爆炸案已經發生整整6天。6天裏,伴隨這起事件的是一個又一個的疑問。昨日有權威消息確認,導致店內男子死亡的是自製擊發裝置走火,並非手機。伴隨著這一消息,新的疑問又産生了:這名男子到底是幹什麼的?他為什麼要攜帶這種裝置?

  在警方公佈相關案情前,一切都顯得疑霧重重。

  身亡男子身份難明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東華南路19號。該電腦專賣店大門緊閉,一塊巨大的塑料布,遮擋著玻璃大門。透過塑料布邊上的縫隙,可以看到店內物品散落一地,仍然保留著警方搜查後的狀況。附近商鋪員工均表示對該店情況不太了解,對死者也沒有印象。

  據可靠消息表明,身亡的男子名叫黃和平,今年45歲,是專賣店內的員工。那麼,他是什麼時候來到這家專賣店工作的呢?昨日,記者多方努力嘗試聯絡該專賣店的負責人,但都未果。

  只有附近一家空調店的老闆向記者透露,該店于2007年下半年開辦,老闆是一名二三十歲的青年男子。自稱經常出入該店的這位人士表示,店內的員工都很年輕,“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並未留意到有這樣一名40多歲的員工。

  難以採訪死者家人

  據了解,事件發生之後,黃和平的家屬就來到了廣州,並多次接受警方調查。

  連日來,各家媒體記者都曾試圖聯絡他們,以便了解黃和平的具體身份及事件相關情況,但均未果。

  在此過程中,廣州一媒體報道稱記者曾于2月3日在白雲街派出所門前巧遇黃和平家屬。但對於記者的採訪,黃和平家屬表現得非常抗拒。談論到爆炸原因,則顯得情緒激動,“警察調查這麼久都沒有定論,我們怎麼知道!”

  攜帶槍械原因成謎

  根據可靠消息,死者裝在袋子裏的不銹鋼擊發裝置不慎落地,該裝置發射出的子彈,擊穿黃和平頸部動脈,令其當場倒地身亡。警方在現場還發現了9發51式子彈。

  “他到底是做什麼的?為什麼要帶這些東西到店裏去?”聞聽此消息的人們紛紛發出疑問。

  “有可能是他買來防身的,也有可能是用於買賣。”有人士猜測説。

  但法律界人士則指出,不管原因為何,黃和平已經涉嫌私藏槍械,所以該案已經構成刑事案件。

  (來源:環球網)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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