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07日 10:41 來源:中國法院網
被告人吳建新在法庭上
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的新疆兵團農八師某團場副團長吳建新,在為團場職工引進購買大馬力機車等農機配件的經濟往來中,多次非法收受銷售商給予的7.9
萬元現金。8月6日,新疆兵團農八師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吳建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經審理後查明,被告人吳建新在2001年至2003年擔任某團副總工程師、機務科長、總農藝師期間,利用其主管團農機工作之便,在為該團引進購買大馬力拖拉機及農機配件的經濟往來中,多次收受烏魯木齊市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曹某所送現金,共計7.9萬元。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吳建新對公訴機關指控其收受他人7.9萬元現金的事實沒有異議,但辯解受賄款自己只拿了2.3萬元。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吳建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為新疆兵團農八師某團引進大馬力機車等農機配件的經濟往來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以推廣費名義所送現金7.9萬元,數額巨大,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吳建新雖對非法收受他人所送7.9萬元現金的犯罪事實始終予以供認,但其關於將部分受賄款送給當時的團領導的辯解,及辯護人關於“認定被告人吳建新將受賄款全部佔有,與事實不符”的辯護意見,經審查,此項事實僅有被告人的供述,沒有充分的證據印證,法院均不予採納。
被告人吳建新被帶入法庭和宣判後,均回頭在旁聽席上尋看自己的家人,審判長在宣讀判決書時,被告人吳建新曾多次緊鎖眉頭,強閉雙眼,努力地在保持鎮靜。當審判長在宣讀完判決書,訊問被告人對判決結果有無意見,是否上訴時,被告人吳建新想了許久,喃喃地説“我有點冤”,之後在簽字時又説要和自己的律師商量後再決定。 作者:劉萬青 王安
責編: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