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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剷除一販毒集團 4名毒販被執行死刑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6月26日 16:54 來源:新華網

專題:2007年國際禁毒日

    新華網重慶6月26日電(記者朱薇)626國際禁毒日之際,隨著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重慶以李陵為首的販賣運輸毒品犯罪集團被剷除,經依法報請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或復核,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李陵等4名毒販於今日被執行死刑。

    經審理查明,2004年10月,重慶市渝中區人李陵邀約王君亞等人共同策劃販賣、運輸海洛因,形成以李陵為首組織、指揮運輸、販賣並出資、聯絡購毒,王君亞負責購毒和運輸、接送毒品的分工明確、組織較為固定的販賣、運輸毒品的犯罪集團。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期間,該犯罪集團販賣、運輸海洛因24600克,非法買賣、運輸仿製式手槍3支、子彈12發。

    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李陵、王君亞的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和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罪。其中,李陵組織、指揮犯罪集團販賣、運輸毒品數量特別巨大,係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對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負責,王君亞接受李陵指使,積極參加犯罪集團,係主犯。法院據此判處二人死刑。

    6月26日,與李陵、王君亞同時被執行死刑的還有張啟義、張波兩名毒販。經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7月,張啟義為販賣毒品,在重慶電話聯絡雲南省昆明市的中間人,提出購買海洛因。其後,張啟義邀約他人前往昆明市,與中間人商定以每克人民幣140元的價格購買海洛因700克。中間人聯絡賣家後,商定以每克人民幣115元的價格購買海洛因700克,並將張啟義支付的毒資5萬元交給賣家,取得毒品700克。中間人回到張啟義住處後,將700克海洛因交給張啟義,並告訴張海洛因重725克。張啟義讓同行人員將餘下的毒資51500元交給中間人。

    此外,法院還查明,2005年2月,張波與他人商定以每塊人民幣6萬元的價格購買海洛因33塊(每塊重700克),共計23100克。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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