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螞蟻非法集資30億 營口東華經貿公司案被通報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3日 10:33 來源:
專題: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活動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3日 10:33 來源:
新華網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 朱玉、張澤遠) 以發展養殖螞蟻為名,以承諾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集資近30億元。23日,公安部通報了這起遼寧營口東華經貿(集團)公司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高峰介紹,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間,遼寧營口東華經貿(集團)有限公司以其下屬企業東華生態養殖有限公司發展養殖螞蟻為名,承諾35%至60%不等的高額回報,通過在遼寧13個市(縣、區)設立的分公司和代辦處,面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近30億元人民幣,除用於償還部分本金及高額利息近22億元外,有近8億元被用於揮霍性投資項目、廣告宣傳、企業慶典、贊助、償還個人貸款、借給個人或單位使用等。
高峰介紹説,這一案件的基本作案手法為:先以高額回報誘使群眾投資所謂的“養殖螞蟻”,並由設在當地的分公司向投資者提供一個指定的銀行賬戶,投資者將投資款存入該指定賬戶後,與該分公司簽訂《螞蟻購銷合同代辦授權委託書》,約定由該分公司代表投資者與東華養殖公司簽訂《螞蟻購銷合同書》及《獎勵蟻種投養人補充協議》。該合同期限為一年,約定由東華養殖公司向投資者出售一定數量的蟻種,經養殖後東華公司于一年內回收蟻幹,並以獎金的形式付給養殖戶高額利息。自投資者購買蟻種之日起,每37天為一個週期,由東華養殖公司向投資者返還十分之一的本金及利息,全年為10個週期。
但在2004年12月後,東華集團資金鏈斷裂,陸續停止向養殖戶返款付息,各地養殖戶紛紛圍堵各分公司索要本息,並到公安機關報案。2005年12月,營口市公安局對此案偵查終結。2006年6月,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責編: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