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52萬餘元人民幣、美金11500元
六安原副市長王偉今池州過堂
安徽市場報消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30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達人民幣522500元、美金11500元,購物卡59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原六安市副市長王偉今日上午將在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理。
王偉出生於1956年5月,霍邱人,函授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1973年3月參加工作,歷任霍山縣磨子潭金宕大隊團支部書記、黨支部副書記,舞旗公社黨委書記,六安地委組織部組織員、辦公室主任,霍邱縣委副書記,六安地委副秘書長,舒城縣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六安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罷免王偉的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同時決定免去王偉的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王偉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安徽省檢察院指定池州市檢察院管轄。2006年7月28日,池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對王偉立案偵查,並於同日決定對於其刑事拘留,同年8月11日,王偉被依法逮捕。
檢察機關查明,王偉利用擔任舒城縣縣長、縣委書記、城區綜合改造工程指揮部政委、六安市副市長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22500元、美金11500元,購物卡59000元。在其收受他人所送財物中,最大的一筆為安徽某房地産開發公司負責人所送人民幣120000元、美金10000元。同時,在30起受賄指控中,王偉涉及多起賣官事實,同時也大肆收受其下屬所送財物。其中,原舒城縣縣委辦公室主任沙某某為感謝王偉繼續讓其擔任舒城縣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並與王偉聯絡感情,在2002年上半年,到王偉的辦公室送給王偉500美元,王偉收下後未退還。2003年3月份,舒城縣廬鎮鄉黨委書記李某某調走,調來一個新書記,時任鄉長方某某考慮自己在鄉鎮幹了很多年也沒有調整,就到北京去看王偉,問王偉是不是自己有什麼問題,在工作上是不是有什麼缺點,請王偉幫忙,並送給王偉5000元人民幣,王偉收下,叫對方好好幹工作,未退還。
責編: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