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安康市19日再次受到了全國媒體的關注。經過3個多小時的審理,法官當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邱興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搶劫罪判處邱興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並罰一審判處邱興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邱興華與妻子何某先後兩次到安康市漢陰縣鐵瓦殿道觀抽籤還願。期間,邱興華與道觀管理人員發生爭執,並認為道觀住持熊萬成有調戲他妻子的行為,因此心生憤怒,産生殺人滅廟的惡念。2006年7月14日晚,邱興華趕到鐵瓦殿,見道觀住持和其他4名工作人員與另外5名香客在一起烤火。當日深夜,他趁所有人熟睡之機,用彎刀將5名工作人員和5名香客各砍數刀,又找來斧頭再次向每個人頭部砍擊,致10人全部死亡。而後,他又對住持熊萬成的屍體進行了附加傷害,並寫下借據拿走道觀的722.2元,並放火燃著作案工具後逃離現場。2006年7月20日至8月1日間,邱興華逃至湖北省隨州市為搶錢殺死1人,重傷2人,輕傷1人。
法院審理認為,邱興華犯罪性質十分惡劣,手段十分殘忍,後果十分嚴重,社會影響極壞,其行為已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故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責編: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