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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梟劉招華否認指控出庭時滿面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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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6月28日 15:15 來源:
專題:2006國際禁毒日

來源:東南快報


劉招華等6人同堂受審


周倩 劉招華


眾記者:苦守半天失望而歸     

    昨日上午,倍受關注的劉招華涉嫌製造、運輸、販賣毒品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如期開庭審理。     

    與劉招華一起被押往法庭接受審判的,有劉招華的第三任妻子李曉青、心腹郭銳榮以及劉的三名親戚郭鴻飛、郭榮堂、阮錦平。    

    檢察機關指控,劉招華先後制毒18000多千克,從中獲利3200多萬元,構成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罪。李曉青構成窩藏罪、轉移贓物罪。     

    據了解,庭審目前還在進行舉證和質證程序,今日上午才會進入法庭辯論程序。     

  這6人同堂受審     

    劉招華輾轉三地制毒四年     

    昨日記者了解,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5年至1999年,劉招華先後夥同同案被告郭銳榮、陳炳錫(已起訴)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廣東省普寧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等地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8000多千克,並將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運到廣州等地販賣,從中獲利3200多萬元。     

    1995年,劉招華指使郭銳榮、丁智文(另案處理)等人,在福安市賽岐鎮蘇洋村和溪裏村交界處的“福建宏發塑膠有限公司”裏試製毒品甲基苯丙胺。     

    1996年上半年,劉招華試製甲基苯丙胺成功後,找到陳文印(已被判刑)幫忙聯絡買主,並將15千克甲基苯丙胺交由吳曉東(另案處理),存放于省立醫院影像樓四樓資料室內。     

    1996年7月5日上午,陳文印從吳曉東處取走5千克甲基苯丙胺,夥同張明輝(已判刑)在福州市工業展覽中心酒店前販賣給陳阿章(已判刑),被公安機關抓獲。     

    1998年初,劉招華與陳炳錫(已起訴)、紀輝龍、“老三”、“甲子人”等人(均另案處理),密謀在廣東省普寧市流沙鎮赤水村陳俊玉(另案處理)的手袋工廠製造甲基苯丙胺。     

    1998年4月,劉招華夥同江榮華、羅建光(均另案處理),從北京購入2.8噸制毒原料苯基丙酮。同年5月至8月,在該手袋廠指使江榮華、江振華、紀文生、江炳鑫、紀文城、羅建光等人(均另案處理),通過化學合成方法,製造甲基苯丙胺1000千克,並由陳炳錫銷售,劉招華從中獲利100萬元。

    1998年8月,劉招華與陳炳錫又合謀在寧夏設立新的制毒工廠。當年9月初,劉招華指使郭銳榮、丁智文(另案處理)、江榮華等人,將普寧制毒設備及部分原料,轉移到寧夏銀川市新城區租賃的一個農藥廠內。     

    1998年10月至1999年11月間,劉招華、郭銳榮指揮江榮華、丁智文、周建文(另案處理)等人安裝好設備,將從北京購買的20.2噸苯基丙酮、從上海購買的9.4噸苯基丙酮等原料,通過化學合成方法製造甲基苯丙胺17060千克,並先後通過飛機和汽車運回廣州和普寧市。除公安機關查獲其中的12360千克外,其餘的均由陳炳錫指使羅建光、紀文龍(另案處理)銷售,劉招華從中獲利3100萬元。     

    李曉青     

    轉移贓款助夫外逃   

    李曉青是劉招華的第三任妻子,被指控窩藏罪、轉移贓物罪。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9年劉招華製造的11噸冰毒被寧夏警方查獲後,劉招華從廣州逃到武夷山。同年11月4日和11月5日,在劉的指使下,李曉青將劉存在自己名下的552萬元贓款轉移至家人及親友名下,以逃避偵查。6日,李曉青籌集120萬元,在武夷山交給劉招華,以協助其外逃。(記者 程立葳)     

  劉招華不認罪 否認造的是冰毒   

    本報廣州電昨日上午,劉招華一案的6名被告悉數上庭受審。而涉嫌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的劉招華,在審判長對其進行訊問時,當庭否認自己製作的是刑法中指的甲基苯丙胺(冰毒),他説自己造的是另一種化學物品“鹽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者“鹽酸右旋甲基苯丙胺”,並稱自己很討厭做毒品。 

    大毒梟滿臉堆笑  

    昨日上午9時許,隨著法槌重重敲下,劉招華涉嫌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案正式開庭。在看守所關押了一年多的劉招華被押上法庭,坐到被告席上。    

    “劉招華被押上來的時候,竟然滿臉笑容。”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旁聽者對記者説,“我以為他肯定會很沮喪。真是出乎意料。”     

    據介紹,劉招華的第三任妻子李曉青與他並排坐在法庭上,中間隔著另一個被告人郭銳榮。劉招華2004年11月24日從桂林出逃後,直到昨日才在法庭上見到李曉青。“但劉招華並沒有向妻子投去更多的眼神,也許他想得更多的是怎樣為自己辯護吧。”該旁聽者説。     

    劉招華要求警方重新鑒定     

    上述旁聽者告訴記者,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審判長問劉招華對起訴書的內容有沒有意見,劉張口就説,他造的不是冰毒。     

    “劉招華説,他生産的是‘鹽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鹽酸右旋甲基苯丙胺’,跟甲基苯丙胺完全不同,根本不是同一種化學物品。他説他造的這種化學物品並不是刑法中指的冰毒,所以他認為自己並沒有制毒。他要求廣州警方對被查扣的物品重新進行鑒定。”該旁聽者説,劉招華説的化學名詞他可是第一次聽到。     

    據該旁聽者介紹,劉招華在庭上説,他造的化學物品是一種“化學中間體”,目前可能應用於滅鼠劑等有關用途,而不是作為毒品使用的。     

    劉招華還説,在整個生産過程中,他主觀上不是故意要生産冰毒的。他説他很討厭做毒品,如果當時知道陳炳錫是販毒的,他就不會跟陳在一起了。     

    昨日下午記者在法庭外見到劉招華的一名家屬,該家屬也説,劉招華在法庭上説自己製造的並不是冰毒,而是另外一種化學物品,叫鹽酸左旋甲基苯丙胺。     

    據了解,目前國內還未研製出劉招華所説的那種化學物品,而世界上極少人會合成這種物品,“可能只有一兩個人”。     

  其他被告亦當庭否認指控   

    據旁聽者介紹,除了劉招華外,該案的另外5名被告昨日也同堂受審,他們都當庭對自己被指控的罪名進行否認。     

    劉招華的貼身“馬仔”郭銳榮稱,他並不知道自己在製造冰毒,自己只是一個普通的打工者,不知道老闆在做什麼。     

    而李曉青在庭上説,她不是故意轉移贓款。據旁聽者介紹,李曉青稱自己的銀行卡和劉招華一直是共用的,當劉招華要她把錢轉到親戚名下時,她並不覺得有什麼問題,而且還覺得對自己更有保障。    

    其他三名被告郭榮堂、郭鴻飛和阮錦平,也否認了自己被控訴的罪名。     

    【名詞解釋】     

    甲基苯丙胺(冰毒)     

    又稱去氧麻黃鹼,化學名稱為甲基苯丙胺,也叫安非他命,屬聯合國規定的苯丙胺類毒品,被稱為“毒品之王”,主要來源是從野生麻黃草中提煉出來的麻黃素。     

    甲基苯丙胺的形狀為白色塊狀結晶體,易溶于水,一般作為注射用。長期使用可導致永久性失眠,大腦機能破壞、心臟衰竭、胸痛、焦慮、緊張或激動不安,更有甚者會導致長期精神分裂症,劑量稍大便會中毒死亡。  

    鹽酸左旋甲基苯丙胺

    昨日記者搜索網站,均沒有找到“鹽酸左旋甲基苯丙胺”的有關説明。 (記者 程立葳)     

    眾記者:苦守半天失望而歸     

    昨日上午,世紀大毒梟劉招華出庭受審,從全國各地雲集而來的幾十名記者,圍堵在位於廣州市倉邊路28號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為了守候押送劉招華車輛的到來,許多記者甚至提前三個小時到達現場。     

    然而,劉招華及其他五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警車直接押送進法院,並從地下通道走入法庭,記者未能見到劉招華。同時,戒備森嚴的特警和法警,把幾十名記者(包括央視記者)全部擋在了法庭外。     

    6輛警車押送6名犯罪嫌疑人,直接駛入法院     

    昨日清晨6時許,為了不錯過時機,有不少媒體記者就來到廣州中院門口。     

    上午8時許,到場的記者越來越多(來自全國各地二三十家媒體),但由於無法進入法庭,記者們只得守在廣州中院門外,尋找合適的位子拍攝、採訪。    

    8時20分,6輛防暴警車組成的車隊,緩緩向廣州中院駛來。     

    “來了,快!”一看到警車,憑著職業敏感,一些記者馬上拿著相機、扛著攝像機奔向前去。很快,等候著的所有記者都趕到廣州中院入口處,每個人都希望抓拍到劉招華等人被押下警車的瞬間。     

    然而,6輛警車沒有在入口處停下來,而是直接駛入廣州中院大院內,繞到了法庭大樓後面。     

    “怎麼會這樣?”看到這種情形,在場的記者全都傻眼了。     

    “他們將從法庭大樓後面的地下通道,直接被押入法庭,不會走大門。”一位廣州當地媒體的記者告訴大家。     

    據了解,劉招華等6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這6輛警車押送到法院,每輛車內各有4名警察看守。他們進入法庭後,也被分開關在法院四樓的拘押室,每個拘押室只能容納一人。當上庭時,才被帶入廣州中院第二法庭接受庭審。     

    中午休庭時,他們仍然會被關押在拘押室內,直至下午休庭時才被送回看守所。     

    誤將旁聽者當作辯護律師,記者們對其狂拍     

    拍不到劉招華等人,等候在外的許多記者只得把採訪目標轉向劉招華的辯護律師和家屬。     

    8時40分左右,一個戴眼鏡的中年男士來到法庭門口,準備辦理旁聽證。這時,有記者將其誤認成劉招華的辯護律師,便拿起相機對著他直拍照。     

    周圍的其他記者看見後,也連忙拿起相機,生怕錯過任何一個有價值的信息。     

    然而,當此人告知眾人他只是一個與案件無關的人時,眾人才再次失望離開。     

  為入法庭旁聽,記者想盡各種方法     

    9時整,庭審開始了。而守在外面的各路記者,和預料中的一樣,沒有一家媒體能夠得以進入採訪,其中包括中央電視臺的記者。     

    為了能夠進入法庭看一看,各種辦法都被想盡了。本報記者與另一名外地來的記者,辦了一張在另一個法庭開庭的旁聽證,終於進入了法庭大樓內。本想直接進入審理劉招華案件的四樓第二法庭,然而當記者來到第二法庭門口時,卻發現早已有法警守在樓梯入口處,檢查旁聽證。     

    此時,記者才得知,這次的旁聽證,與普通法庭的旁聽證並不一樣。記者只得再次回到法庭外。     

    烈日當空,記者們三五成群地聚在法院門口許久,商量著對策,然而,更多的只有嘆息。     

    揭秘罪惡之旅     

    劉招華的試製冰毒之路     

    當過法警的劉招華為何走上制“冰”之路?他曾經到西安向一名大學教授請教過制毒方面的知識?     

    昨日,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了劉招華的試製冰毒過程。     

    據了解,就以上兩個問題,央視某套節目曾讓主審劉招華的偵查員代問當時在福建省看守所的劉招華時,劉招華馬上反駁説:“當法警就一定會走上制冰之路?那當法警的多了!所以我要説,當法警是當法警,制冰是制冰。制冰只是我的一個個人的興趣和愛好,跟當法警沒有什麼內在的聯絡!”對後一個問題,劉招華更不以為然地糾正説,只能講是請教過有些化學方面的知識,而不是制毒知識,這是質的不同。

    試驗制冰毒   

    劉招華在上初、高中時,化學成績就非常好,多次獲得省市競賽的好名次,所以他一直以來對化學都非常感興趣。1985年劉招華還在平潭縣武警看守所中隊時,就查閱過有關的化學書籍。     

    大約在1989年,他在福州東湖賓館7號樓開始了第一次試製,這東湖賓館7號樓是他與台灣的生意人包租下來的,因為他在1988年底轉業到1989年底去福安法院當法警這一年多裏,一直跟在平潭的台灣人一起做生意。     

    那年6月初的一天,台灣人給了他100克制毒原材料,讓他做試驗,他參考了有關的化學書籍後,就開始試製。大概只用了兩三個小時就成功地生産出來安非他明,也就是冰毒(五六十克)。     

  研究合成冰毒   

    在1990年至1995年之間,也就是劉招華在法院當法警期間,還一直在摸索研究製造冰毒。     

    1995年,他正式下海經商,並開始正式研究如何通過合成來制冰毒。到了1996年2月到5月間,他進行了多次的生産、試驗、研究,最終被他成功制出大約20至30公斤的合成冰毒。然而這期間製造出的冰毒純度不夠高,而且生産出來的冰毒是粉末狀的,外觀也不好看。由於那段時間他經常去西安出差,有意識地認識了一些化學專家,包括某大學化學系教授(當時已70多歲)。他便請教那老教授如何提高純度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和如何讓結晶體更美觀……老教授並不知他在試製冰毒,所以專門在試驗室為他進行過一段時間的試驗,而後還給他指點過一二。     

    他帶著老教授的指點回到福安賽岐鎮他的廠子自己又開始試驗,他發現不用教授説的方法也可以生産出美觀的結晶體冰毒,最終他用試驗剩下的液體生産出了20至30公斤的冰毒,純度達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作者:程立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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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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