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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毒梟劉招華廣州中院受審 庭上否認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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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6月27日 16:46 來源:
專題:2006國際禁毒日

  

來源:新京報
大毒梟劉招華廣州受審否認制毒

  劉招華昨日在廣州中級法院受審,法院門口戒備森嚴,無奈記者只能拍攝門口的情形。《廣州日報》供圖

涉嫌制冰毒18噸獲利3200萬,另外5名被告人同時受審

據新華社廣州6月26日電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

備受關注的劉招華特大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案,26日在廣州中院一審開庭審理。

兩死刑犯供出劉招華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1995年至1999年,被告人劉招華先後夥同同案被告郭銳榮、陳炳錫(已起訴)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廣東省普寧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等地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8000多千克,並將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運到廣州等地販賣,從中獲利3200多萬元。

1996年7月5日,劉招華的兩名同夥陳文印、張明輝在福州販毒時落網。但追查毒品來源時,二人只稱供貨者係一台灣人,不知道名字和聯絡方式。

直到當年底,福州市法院判處二人死刑,為了立功免死,二人才供出劉招華是供貨人。自此,劉招華進入了警方的視野。

警方曾懸賞40萬通緝1999年,公安部向全國發佈了對劉招華的通緝令,2004年11月24日又加強為懸賞20萬元的A級通緝令。5天后,福建省公安廳也為緝捕他而懸賞20萬元。2005年3月5日4時30分,福建省公安廳民警、武警官兵一百多人在福安市街尾某小巷發動突襲,劉招華在睡夢中束手就擒。

4被告人曾助其躲藏據了解,26日同時受審的除劉招華及其制毒同夥郭銳榮外,還有另外4名被告人。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向全國發出通緝劉招華等人的通緝令後,被告人郭鴻飛、郭榮堂、阮錦平仍為其提供財物和隱藏處所,幫助其逃匿。被告人李曉青明知劉招華是公安機關的追捕對象,仍幫助其將贓款532萬元轉移,以逃避偵查。同時,李曉青還將120萬元交付劉招華,協助其外逃。

廣州市中級法院表示,將在查明各被告人犯罪事實的基礎上,擇日依法宣判。

■現場

劉招華自稱造的是減肥藥

旁聽者稱劉法庭上否認制毒,其他5名被告也否認控罪

本報訊“劉招華案案情重大,在庭審時會涉及制毒的過程、方法,以及公安人員在實施抓捕過程中的一些機密”,法院以此為由謝絕了所有媒體記者的旁聽要求,採取了不公開審理。

由於劉招華的二姐劉月春是本案的證人,因此也不能進入庭審現場。昨日整個上午,她一直獨自在法院附近的馬路上徘徊。她專門趕制了兩身夏天穿的衣服,準備交給弟弟。劉招華已經出家的大哥則特意托劉月春捎帶來了兩本經書。

將近中午12點的時候,本案第六被告阮錦平的妹妹走出了法院大門,她向記者透露,劉招華在法庭上否認了制毒的指控,“他説自己造的並不是毒品”。

據旁聽庭審的人介紹,劉招華昨日在庭上情緒平靜,控辯雙方爭論非常激烈。劉招華堅持説只是在研究這些化學藥品的藥學成分,自己製造的是減肥藥物,成分主要是鹽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鹽酸右旋甲基苯丙胺,並非冰毒(甲基苯丙胺),他要求國際權威機構對他製造的藥物進行鑒定。

他對相關鑒定結果不認可。

其他5名被告人也否認控罪。

《南方都市報》供稿

■簡歷

大毒梟劉招華

劉招華,1965年3月5日生於福建省福安市賽岐鎮,39年後的2004年,此人作為國內在逃五大毒梟之首,被中國警方懸紅緝拿。據公安部曾公開發佈的信息,劉招華涉嫌生産、販賣的冰毒數量超過14噸,其中有12噸運到廣州,被警方查獲。這12噸冰毒相當於1999年全球其他國家繳獲數的總和,如果賣到美國,市值55億美元。

以1994年為界,此前,他曾是一名法警,憑幹練和人際關係博得各方好評;而此後,他涉嫌構建了規模驚人的冰毒制販網絡。

1996年劉招華制毒案發福安之後,他並沒有離境而去,而是輾轉廣東、寧夏、廣西等地,三年後爆出當時全球數量最大的冰毒案。

責編:石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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