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公積金制度未有效解決購房難 存在必要性遭質疑 |
支持中低收入職工購房效果不明顯
公積金貸款主要使高收入家庭受益
世界銀行日前發佈的一份報告稱,中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是使收入較高的家庭受益,他們只是城鎮人口的一小部分。
住房公積金向成員收取強制性的繳費,並向部分成員提供住房貸款。參加住房公積金的成員主要是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的工作人員,也有些人來自私有部門。
世行在《中國經濟季報》中説,由於住房公積金是基於工作就業的,大部分非正規就業或失業的中低收入者無法參加公積金;很多低收入的成員因為承受能力的制約而無法使用其公積金。報告説,很多成員可能永遠無法獲得公積金貸款,而且被迫以低於市場利率的水平進行(養老)儲蓄,為能夠獲得按揭貸款的收入較高的家庭提供補貼。
住房貸款以優惠利率提供給住房公積金的參與者。借款者所獲得的一定程度的補貼,來源於支付給公積金賬戶的利率低於市場利率。
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年底,有6330萬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累計金額6260億元人民幣。只有45%的住房公積金被用來發放住房貸款,而且只有17%的繳費者獲得了公積金貸款。
中國人民銀行此前也在一份報告中表示,公積金貸款有額度限制,一般較難申請,支持中低收入職工購房效果不明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專家劉軍民分析,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個人賬戶繳存餘額的一定倍數來確定其貸款額度,這就必然導致收入高、繳存高的成員所獲得的公積金貸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貸款資助低,有的甚至無法逾越購房首付門檻。
如何使中低收入群體買得起住房,是中國政府所關注的重要政策問題。最近出臺的幾項政策措施著眼于調整住房供給,使之適應中低收入群體的需求及承受能力。世行認為,中國在為滿足這些群體住房需求而發展的配套融資方面,措施有些滯後。住房公積金需要進行一些改革。
在監管方面,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者缺乏金融機構監管的專業能力。世行建議,應該由一個具備資質的金融監管機構來監管,同時也需要改善住房公積金的治理結構和透明度。
有很多辦法可以用來緩解住房公積金貸款過於集中的問題。這包括按揭貸款違約保險、證券化及資産出售,以及整合不同的住房公積金。如果有一個資本金充足的、全國性的提供按揭貸款違約保險的機構,那麼就可以向住房公積金提供按揭違約保險。這樣一種産品將鼓勵住房公積金髮展標準化的房貸合約及公積金收繳程序,並以市場化定價方法補償所承擔的風險。 (郭永剛)
責編:李二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