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 曲志紅) 舉世聞名的故宮或紫禁城,今後將不僅僅是一處世界文化遺産和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它們已經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成為故宮博物院在觀光旅遊、藝術品鑒定、組織和安排文化教育展覽等文化服務活動方面享有的專用品牌。
“無論故宮還是紫禁城,都是指明清兩朝皇宮、現在的故宮博物院。”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李文儒在10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説,故宮博物院在1996年到1998年間,先後兩次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故宮”“紫禁城”15類服務商標,涵蓋了珍寶估價、藝術品鑒定、觀光旅遊、文娛活動、組織和安排文化教育展覽、書籍出版等幾十個小項,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陸續批准並頒發了註冊證書。故宮因此成為全國文博界第一家擁有註冊商標的單位。
儘管如此,社會上一些單位、個人以“故宮”“紫禁城”為名在不同類別上申請註冊商標的還是接連不斷。故宮博物院的不完全統計,現有100多種各類産品冠以“故宮”或“紫禁城”的名義在市場銷售,而企業名稱中包括“故宮”、“紫禁城”字樣的更多,他們甚至看到有的“拉麵館”、“婚介公司”等也以紫禁城命名。僅在2004年初,故宮博物院就在《商標公告》上發現了20件不同單位、個人申請註冊“故宮”“紫禁城”商標。
為進一步加強對“故宮”“紫禁城”的商標保護,也為了今後更高層次地開拓和發展“故宮”“紫禁城”的品牌潛力,實現讓故宮成為多元化的世界級博物館的發展目標,故宮博物院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認定“故宮”“紫禁城”為馳名商標,於今年6月1日獲得批准。
李文儒表示,馳名商標的管理使用將是故宮今後的工作重點之一,故宮正在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和措施,來保障馳名商標的權威性和商標的有效使用。同時,他也透露,故宮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針對性的採取各種方式逐步展開維權行動,清理社會上濫用“故宮”“紫禁城”商標的侵權行為。(完)
責編:劉彥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