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達百億的上海社保腐敗窩案近日東窗事發,上海社保局局長祝均一被隔離審查,福禧投資董事長張榮坤被限制自由配合調查,上海電氣董事長王成明、副總裁韓國璋被雙規,寶山區區長秦裕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據悉,為了徹底查清此案,中央已經派出超過百人的調查組常駐上海。(《新京報》8月27日)
資金額度的巨大和查處陣容的浩大,無疑是這條新聞成為熱點的重要原因。不過我以為,上海社保腐敗窩案東窗事發,再一次證明了一條真理:哪一個領域缺乏對官員權力的剛性約束,這個領域就可能成為饕餮者的盛宴。
其實,上海社保腐敗窩案並非單一案例。僅今年上半年,全國就已先後查處了河南省濮陽市勞動保障局以減免企業應繳870多萬元養老保險費為代價換取6輛轎車使用權案、黑龍江省阿城市社保局將918萬元借給企業用作流動資金和擔保利息案、浙江省溫州市勞動保障局計財處用社保基金600萬元購買國信優先股案等一批違規案件。(新華社8月21日)這些案件和上海社保腐敗窩案呈現出共同特點:社保資金被管理部門隨意支配甚至侵吞,已經接近於監守自盜。
不能説相關部門沒有建立社保資金的管理制度。早在1994年,鋻於原勞動部1993年107號文件關於部分社保資金交給社會信貸機構運作以實現增值的規定,造成了社保資金管理的混亂,原勞動部和財政部1994年聯合發文,禁止再將社保基金拿到市場上營運,已經投出去的錢要收回。但很顯然的是,這一規定並不完善。社保資金在社保管理部門封閉運作,公眾監督缺位,致使一些社保部門擅自借出資金用於“保值增值”的違規現象禁而不止,上海社保資金窩案就是其典型案例。
必須承認,隨著社保資金總額的增多,社保資金如何保值增值,確實是個必須面對的問題。關於這一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副司長劉從龍曾坦言:“一方面這些錢(按:指社保資金)必須運營,第二不能違規,第三還得多掙點錢”(《21世紀經濟報道》8月20日)。照理説,把社保資金的蛋糕做大一點,既可以減輕財政負擔,也可以減輕職工負擔,其動機不難理解。但問題在於,數額龐大的社保資金一旦被默許市場化運營,不僅自身面臨風險,更難免成為“紅頂商人”盯上的一塊肥肉,而手握重權的官員,就難免被收買。
從上海社保腐敗窩案目前披露的案情看,正是由於官員與“紅頂商人”的勾結,才導致上海年金中心將數十億的資金“大手筆”投資高速公路,甚至進軍電氣市場。在這整個過程中,公眾對社保資金的流向是不知情的。社保資金被秘密拆借,聯結起灰色資金鏈條,並以此搭建起權錢交易的橋梁。社保資金不透明的管理狀態,直接構成了官員與“紅頂商人”違規支配社保資金的黑幕,致使勞動部和財政部1994年就已出臺的關於社保資金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形同虛設。
“制度反腐”首先有賴於無懈可擊的制度。社保基金管理暴露出的危機,從根本上説,並不是因為保值增值的動機有什麼問題,而是如何保值增值的制度過於粗疏。從這個意義上説,上海社保腐敗窩案給我們的教訓在於,如何通過制度完善約束官員的權力。社保資金如何避免成為管理部門的“自留地”,如何禁止官員憑權力支配社保資金的市場化流向,如何構建社保資金徵繳、支付、管理和發放的科學運行機制,為社保資金尋找一種安全的增值模式,都應該成為“制度反腐”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作者:朱述古)
責編:常艷